各個技術等級標準:一、國際級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的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男、女團體前三名(個別成績很差者除外)、 單項前八名; (二)國際乒聯公佈的當年度世界排名表前十六名; (三)國際乒聯舉辦的職業巡迴賽總決賽單項前三名。
各個技術等級標準:一、國際級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國際級運動健將的稱號: (一)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男、女團體前三名(個別成績很差者除外)、 單項前八名; (二)國際乒聯公佈的當年度世界排名表前十六名; (三)國際乒聯舉辦的職業巡迴賽總決賽單項前三名。
二、運動健將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運動健將稱號: (一)獲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正式參賽資格; (二)列入國際乒聯公佈的世界排名表前五十名; (三)亞運會、亞洲錦標賽、亞洲盃賽前八名; (四)國際乒聯和中國乒協承認的重大國際比賽上、有世界比賽前十六名隊中的四個 隊(必須有國際乒聯和亞乒聯公佈的優秀選手參加)參加的國際比賽獲團體前二名(出場 次數不少於三分之一,獲勝場次達到50%)、單項前三名; (五)世界青年運動會、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世界大學生乒乓球比賽、世界青少年錦 標賽、亞洲青少年錦標賽團體冠軍(出場次數達到50%,獲勝場次達到50%)、單項前三名; (六)全運會、全國錦標賽、中國乒協盃賽團體前四名(出場次數不少於50%,獲勝 次數達到50%)、單打前十六名、雙打前四名; (七)全國城市運動會、全國青年比賽團體冠軍(出場次數達到50%,獲勝次數必須 達到50%)、單項前三名; (八)一個年度的中國乒乓球俱樂部超級聯賽男、女團體前四名(出場次數不少於三 分之一,獲勝場次達到50%)、五至八名(出場次數不少於三分之二,獲勝場次達到60%)、 九至十二名(出場次數不少於三分之二,獲勝場次達到70%); (九)一個年度的中國乒乓球俱樂部甲A聯賽獲男、女團體前二名(出場次數達到三 分之二,獲勝場次達到80%): (十)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團體冠軍、單項前三名; (十一)一年度的正式比賽中,中國乒協可根據參賽運動員的成績和技術水平,推薦 2名運動健將。三、一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一級運動員稱號: (一)全運會、全國錦標賽、中國乒協杯比賽團體前十六名、雙打前三十二名、單打 前六十四名: (二)全國城市運動會、全國青年比賽團體前八名、單打前十六名; (三)全國少年總決賽團體前三名、單打前八名; (四)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及全國中學生比賽團體冠軍、單打前三名; (五)全國業餘體校比賽(南方賽區)比賽團體第一、單打前二名; (六)全國業餘體校比賽(北方賽區)比賽團體第一、單打前二名; (七)全國業餘體校總決賽團體前四名、單打前十二名。四、二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二級運動員稱號: (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的成年、青年比賽團體前六名、單項前八名; (二)省、市、自治區舉辦的少年比賽單打前八名; (三)全國“開拓杯”、“新星杯”、“向陽杯”、“創新杯”、“奧星杯”、“幼苗杯”、“娃娃 杯”、“四環杯”少兒乒乓球比賽單打第一名; (四)中國乒協少兒乒乓球總決賽單打比賽前三名。五、三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授予三級運動員稱號: (一)省轄市舉行的正式比賽團體賽前三名(出場次數達到50%或三分之一,獲勝場 次達到50%或在關鍵場次出場比賽為該隊獲勝作出貢獻的)、單項前八名; (二)地(市)或相當於省轄市的少年比賽單打前八名。上學,或者是想用這個幫忙,只有2及以上才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