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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叨:番茄是怎麼被發現而到被食用的?
哈嘍,大家好,我是拍照只愛剪刀手的叨叨!
就我所知,給大家分享下。
番茄是常見的蔬菜(今天就不糾結為什麼不是水果的原因了),炒菜還有燒湯都會用到,屬於茄科的植物。古老南美洲秘魯的森林裡生長著這樣的野生植物,本來叫“狼桃”。隨之本地人有個傳說,這個果子有毒吃了會長瘤子。所以它成熟的時候鮮紅欲滴十分美麗,卻沒人敢吃,都當做觀賞植物。
到了16世紀,英國的一位公爵旅遊時見到了這個番茄,特別喜歡,帶回了英國,當成定情之物送給了伊麗莎白女王。之後也有人稱之為“愛情果”,人們把它種在莊園,象徵美好的愛情,還是沒人敢吃。
17世紀時,一位法國畫家,面對可愛又危險的果子,實在低檔不止誘惑,萌生了嘗一口的念頭。冒著生命危險,嚐了一口,吃的時候感覺甜甜的酸酸的。吃完躺在床上等待死神。可以過了很久還是躺在床上,這時他才意識到番茄沒有毒!把砸吧咋嘴回味起哪個美味。滿面風光的告訴了朋友“番茄無毒可以吃”,不久後,很多地方都知道,並傳遍了全世界。
自此,番茄翻山越嶺跑到我們的飯桌上,成為我們的西紅柿洗雞蛋湯!!
首先,人類的食譜一直在演化。
最早的時候,人就是猴子,吃的東西是進化過程中逐漸形成的食物鏈關係,這主要是嘗試出來的。
到了人的階段,早期人類還沒有農耕,主要是狩獵和採集。
狩獵主要是動物類的,採集就是植物類的,實際上也是漫長的演化過程一代一代的傳下來的,以及透過觀察發現的。比如看到其他動物在吃某種植物,人類就去嘗試,看它好不好吃、能不能充飢。
這個階段食物相對比較匱乏,因此各種東西都會被拿來嘗試,除了能吃死人的,還要排除不好吃的,不容易採摘或採摘有危險的。
而容易採摘、方便儲存、好吃和管飽的就被優先納入食譜。
到後來,有了農耕文明,人類開始馴化野生植物,比如玉米、小麥、水稻都是這樣發展起來的。
哥倫布探險找到美洲之後,東西方的物種透過商船和殖民得到交換,史稱哥倫布大交換,其中土豆和番茄最為典型。
番茄原本是南美叢林中的小漿果,叫做狼桃,果實很小,外面有刺一樣的絨毛,看起來就不像能吃的樣子。
加上茄科植物常有龍葵素,確實可以導致中毒,因此剛傳到歐洲的時候是作為觀賞植物的。
過了100年之後,才有人偶爾吃了番茄,發現味道獨特,才逐漸被接受,之後因為義大利弄的番茄醬才成為大眾食物。
土豆是南美高原的物種,剛傳到歐洲的時候,因為外形不好看(和現在的品種不一樣),被認為吃了會得麻風病。
後來被接受是因為產量高,而且耐寒,解決了饑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