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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史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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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強歌1122
未成年收容和教養和坐牢有什麼區別?都是關在少管所區別在哪?
我不懂,我的理解是收容和教養有時間上的差別。比如收容是指拘留時間比較短,十天半月的,在此期間以學習教育為主。教養除了學習教育還需要從事一些體力勞動時間上長一些。都可以稱為坐牢。有的罪行比較重的在未成年期間教養成年後判刑?可能是這樣。
孩子們都要學好啊,未成年提前量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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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兔寶影視劇場
區別如下:
1、收監物件不同。少年犯管教所,是對已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的少年犯進行教育、挽救、改造的場所。而監獄收監物件是年滿十八歲的成年人。
2、依據《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對服刑人員教育方式不同。對未成年犯的教育採取集體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課堂教育與輔助教育相結合,所內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方法。
3、關係不同。監獄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監獄的一種。依據《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規定》第二條,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監獄的一種型別,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擴充套件資料:
少管所不接收的人員型別
根據中國《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第二章第五條規定:
勞動教養管理所依據全華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國務院頒佈的法規關於收容勞動教養人員的範圍和物件的規定,負責收容勞動教養人員。
對下列人員不予收容:
(一)不滿16週歲的少年.
(二)精神病人、呆傻人、盲、聾、啞、嚴重病患者(法律、法規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三)懷孕或哺乳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婦女.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規定
首先申明本人不是法律,刑法,和管教人員,不懂國家法律,刑法,犯罪,坐牢這塊知識,多請見諒。
個人認為最根本性質的區,在未成年人沒到法定的犯罪年限,比如說以前我知道,規定的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前犯罪,不夠判刑,坐牢,這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在有少年犯罪的法律程式,都有詳細的規定,少年因為在監護人,比如父母,委託人,或者有爺爺,奶奶,親屬代監護的情況下犯罪,監護人相應的要受到,責任處理。所以說,我認為根本的區別,就在於未成年,和成年人犯罪的區別,規定都受法律約束,不是由人隨便說說,出生日期和成人身份證,以及戶口檔案,一點會馬胡,未成年人一天沒到負法律責任一天,就不能受法律,刑事責任。
少年末到負法律責任的一天,如果犯法,犯罪行為特別嚴重和經常,縷教不改,加上這次特別嚴重,影響惡劣,國家法律機關,會對少年進行收容,管教,這是正常的法律規定和途徑,是應該的,正確的,透過少管所和勞動教養,教育,使得末成年人,在以後的人生道路上不要犯更大,更重的犯罪。
為此!本題問的區別就在未成年和成年本身上,就是法律付於的年齡限制。所以少年犯罪,犯錯,沒到負法律責任的時侯,不會被判刑。只有在少教學校,少管所接受管理教育,不能等於成年犯罪,坐牢一樣,限制他們的自由,性質上最大的區別,就是少年犯罪,不受人生自由限制,接受少管所管理教育,這是目的。
少年末成年人犯錯犯罪,家庭,學校,社會,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