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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落葉穩又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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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森林薄霧
別人沒有更好的辦法!這也是輕浮的後果,沒有領證還生了兩個孩子,告到那裡法律也不會支援!但父母撫養孩子是天經地義的事,法律也支援!別人沒有這樣的經歷,更沒有處理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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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彩虹總在風雨34951386
你的感情婚姻複雜,別人幫不了,這本就是你們倆個共同經營,相互包容理解,就能走下去,針鋒相對,誰也幫不了你們,人生短暫,何必斤斤計較,退一步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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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頭和你隨便聊聊
你如何處理,需要從多方面來考慮。包括但不限於法律、社會關係、心理等等方面。
首先從法律層面上來說。關於這一點,建議你諮詢專業律師。
我不是專業律師,對於相關的法律瞭解不多,僅僅從自己的理解來說這個問題吧。如果有錯誤請諒解。
她的婚姻,從當前的法律定義來說,屬於事實婚姻。對於事實婚姻,法律雖然無法保護,但是也必須考慮到她和前夫(不知道如何準確表達,姑且用這個稱呼吧,下同)的各方面問題,特別是孩子、經濟等等。但是,她屬於自由身,這一點無法質疑。
從社會關係來說,主要在於她的社會關係,畢竟她無法割裂與前夫,與自己父母和親屬的社會關係。這需要你們綜合考慮。特別是會涉及到一些經濟問題,因為事實婚姻,在財產方面,好像也有相關法律解釋。
從心理方面,不僅僅涉及你和她,還包括你的孩子,她的孩子,如何調整心理來適應新的婚姻關係,這一點在這裡真的很難說清楚。
從你的描述裡,我可以看到,你對於她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不關心,這是一件好事。相信有助於最終解決問題。
你最關心的兩件事:①: 我該怎麼讓她處理她那邊兩個孩子的問題才能夠減輕孩子的恐懼和傷害?讓她沒有嚴重的後顧之憂 ②: 怎麼讓她跟他談判才能得到和平的結果?讓我們以後的生活沒有後顧之憂。
後顧之憂四個字是我加上去的,感覺你也是想表達這個意思。
對於第一個問題,因為不知道她的兩個孩子年齡多大,如果很小的話,比如不到三歲,還是建議她帶著和你一起生活;如果已經很大了,超過九歲,這就需要徵求孩子的意見。看你文字中的意思是,她要放棄這兩個孩子?如果放棄,她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扶養義務,這需要你認真對待。
至於如何減輕孩子的恐懼和傷害,這一點就只能依靠適當的心理調整和心理治療了,建議你在這個問題上,讓她帶著孩子去找專業人士尋求幫助,或者她自己有足夠的能力。這要根據具體情況特別是孩子的具體情況來進行。
如何讓她和前夫如何談判,我想一個事實婚姻,法律意義上是不需要談判的,最關鍵的還是財產以及孩子的扶養問題。這得看你和她在財產方面的要求底限以及孩子問題的處理決定。關於這一點,也是建議你尋求專業律師來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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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友紫氣東來
這個問題的難點在她的兩個孩子,她得先保持冷靜和他家裡男人談,要解決的無後患才好,隨然沒有結婚證,但有兩個孩子實屬事實婚姻,還是要經法調理,正常一人一個孩子,如果男人不要那就得拿撫養費,如果男的兩個孩子都留著不給她,她願意拿撫養費,事後她是會想孩子沒心過日子的,這步路你註定是要付出的,如果兩個孩子都帶來那是最讓她安心的,但也是挺有負擔的,有一點,如果是真心相愛,生活中啥都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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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有結婚,她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可以隨時解除,隨時走人。但是她的兩個孩子的歸屬問題,你不在意養她的兩個孩子。關鍵是她和她以前男人要談妥:各走各的,互不干涉,孩子去留和分配的問題。然後才是和她結婚領證,安下心好好的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