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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ym1944335

    應該不叫喊冤,犯那樣的錯誤也是不應該的,受到各方譴責也是必然的。只不過有人認為沒有必要這樣無止境地炒下去。款也罰了,教也教訓了,對她已是一次很好的教育。可以了。

  • 2 # 咫尺702

    一點都不冤,身為一個老師卻做出這種低階無知的做法,你說在教育學生方面沒有出現過失誤,然而這種做法本身就是一大教學失誤,現在教育要求的是高素質教育高素質人才,而恰恰在教育方面做出了這種低素質的反面教材,也已經不適合新時代對於高素質教育的要求。

  • 3 # 大學專業深一度

    會被罵,但覺得試圖去釐清,也是必要的。

    網路的洶湧,其實也是有關鍵詞的,女,教師,教導主任,高鐵,在其後又有一個攔高鐵的,但大家說起來就是這個女教師的示範作用。

    據安徽交通廣播FM90.8:女子的行為並未造成列車進一步晚點,在列車停車至第14分鐘時,事件得到處理,沒有造成網傳的導致列車延誤4分鐘。也就是在糾纏了4分鐘左右,提前1分鐘關門了。

    事情的過程釐清高鐵晚點發車

    羅女士:上週五,我和老公帶著女兒去廣州辦事。坐的是G1747次車,從合肥到廣州,原定16:39發車。因為我們跑錯了車站,到檢票口的時候已經是16:37了,但我在出租車上查到這個車已經晚點到16:52發車了。

    她們16:37趕到的檢票口,高鐵因為晚點,開車的時間是16:52,還有15分鐘的時間才開車。

    按照採訪中的說法,還有15分鐘車才會開。她老公拖著行李走在後面,就算比她慢5分鐘吧,離開車時間10分鐘,檢票口卻關了。

    然後就是影片中糾纏的4-5分鐘。

    羅某的行為事實上沒有造成高鐵延誤。

    據安徽交通廣播FM90.8獨家瞭解到的最新訊息:女子為合肥本地人,當天這趟列車G1747因天氣原因,進入合肥站時已晚點,計劃在合肥站停站時間為15分鐘,女子的行為並未造成列車進一步晚點,在列車停車至第14分鐘時,事件得到處理,沒有造成網傳的導致列車延誤4分鐘。目前,女子已交由鐵路警方進一步處理!

    鐵路部門處罰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明確規定,禁止實施“強行登乘或者以拒絕下車等方式強佔列車”的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該乘客的行為顯然違反了此規定。依據該行政法規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責令改正,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其他輿情

    有網上爆料,羅某在小區就有為了等家人而不讓電梯門關門的事例,視乎擋高鐵門就是一種自然養成。

    其次有網友爆料說其愛人是刑警大隊長,結果是造謠被依法處理。

    一個非常典型的網路事件

    有關鍵詞,女教師,高鐵,有影片有真相,非常容易激起大眾的輿論嗎,而不去關注事件本身。是的,所有人一看新聞標題,都認為羅某造成列車晚點。

    添油加醋,對羅某的家庭背景不停的放出,甚至日常的生活,好像這個人平常就是個犯罪分子。不管是否是謠言,仍舊當做真的發散,激起民憤。

    看過太多的網路事件,反轉的,營銷的,策劃的,似乎就明白,網路或許就是這樣,沒有人探求真相,只有調侃,只有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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