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宜人生活

    在小區內出現被狗咬傷的情況,是令人痛心的。至於誰擔責的問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小區內的業主公約有規定不準養狗或有禁止養育的犬的約定。先由狗的所有者承擔責任,物業公司有盡到勸阻或報告的義務,不擔責任;反之,則承擔部分責任。對於無主狗,物業公司盡其所能履職的,可不擔責或承擔部分責任;反之,要擔責任。

    二、小區內的業主公約規定可以養狗的約定。未栓狗繩的,狗的所有者承擔責任,已栓狗繩的,被咬者有過錯的,根據情況分配責任劃分。

  • 2 # Hello溫哥華

    今天正巧看了一個有關狂犬病發作的影片,印象太深刻了,恐怖和痛心是最大的感受。

    大家都知道狂犬病一旦得了那是100%死亡率,而且發作的時候就跟瘋狗一樣,一旦傷了他人又是一出悲劇。被狗咬後打狂犬疫苗只是一種補救方式,但是並不是百分之一百能夠避免得病,所以千萬別被咬,也不能相信“我家狗從來都不咬人”的世紀謊言。

    回到小區被狗咬的事情上,第一責任人一定是狗的主人,物業一定不是主要責任。物業雖然應該對小區範圍內業主的安全負責任,但是大家也應該清楚,中國物業的尷尬境地,就算物業對遛狗和如何遛狗有相關規定,但是有些頑固執著的遛狗的業主搭理嗎?物業按照規定處罰,他們理睬嗎?所謂規定形同虛設就是這個意思,所以,還是找主要責任方狗的主人吧。

    在對狗的態度這件事情上,世界上的人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愛狗人士,另一類是無感人士,所以為了解決對狗的態度這個千古難題,最好的方法就是畫好界限,雙方老死不相往來,這樣一方可以享受與狗的天倫之樂,另一方也可以遠離狗有可能帶來的傷害和攜帶的致命的狂犬病毒。

    別越界,否則彼此都饒不了對方。

  • 3 # 楊君波

    物業公司只是企業,既不是執法機關(派出所、城管)也沒有政府授權,即使面對不合法不文明養狗的情況,只能上報給社群、派出所、城管。按照現行法規責任範圍,派出所、城管有直接的處置、處罰權。

    狗咬到別人,肯定是狗主承擔100%的責任,怎麼可能轉嫁責任到物業公司身上去呢?如果發現了無主流浪狗,也是第一時間上報派出所、城管處理。物業公司並沒有專業的工具和設施裝置來捕殺流浪狗,更沒有槍支可以直接擊斃流浪狗,否則抓狗沒抓到,狗發瘋傷了人算誰的責任?

    物業公司不是筐,不要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想往裡面裝。物業公司只履行法定責任和物業合同約定的義務。物業公司是有限責任,不是無限責任。

    政府部門嚴格監管和懲罰不合法不文明養狗的人才是唯一正確的事情。否則就是對百姓不負責任,就是失職和瀆職。

  • 4 # 矇眼還是堵嘴

    這屬於民事糾紛,如果受傷嚴重可以刑事立案,而物業只是普通的商業服務單位,對業主並沒有行政管轄權,所以不用負責。如果物業要負責,那麼對於無所不管的政府來說是不是也要負相應的責任?

  • 5 # 向陽1048

    最近回答問題多了,挺煩的,就說我知道的一戶人家,老公外出工作,老婆找情人回家裡愛愛,老公發現了,怨物業不盡到責任,沒有看好她老婆,唯有查驗老婆帶著的男人是什麼關係,為什麼可以讓外人在他家過夜,我也是醉了。

  • 6 # 手機使用者52134735293

    物業有什麼責任?養狗的是業主,不養狗的也是業主,物業說的根本就不算,你讓物業負什麼責任?物業說小區內禁止養狗,業主聽嗎?物業沒有這個執法的權利,也就不能擔這個責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經常戴眼鏡眼睛會變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