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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46542493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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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aimi32709
人與自然之間存在著利益關係.自然以它的過程、力量影響社會,直接、間接地由它自身或在人的參與下對社會發生作用.人的生存資料不是從自然界現成得到的,而是透過改造自然物件的活動來獲得.人由於受自身的認識能力和社會條件的限制,造成人與自然之間的衝突,人類應該調節自身行為,積極尋找協調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方法和途徑,使自然界能長久、充分地為人類的文明進步服務. 第一,人是自然界的產物.人必須與自然界進行物質能量交換.第二,自然界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在影響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自然條件中,不論是對整個人類歷史發生永久作用的自然因素(如宇宙現象、地理、氣候和生態平衡等),還是在人類歷史的不同時期以不同的效能發生作用的自然因素(如礦產、燃料、水資源等),都對人類的生產勞動和日常生活起著重要作用第三,人透過自己的勞動與自然界發生聯絡,並協調與自然的關係.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首先必須能夠生活,而為了生活必須進行物質生產勞動來滿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等需要.
1,在唯物辯證法看來,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我們面對的現實世界,就是由人類社會和自然界雙方組成的矛盾統一體,兩者之間是辯證統一的關係。一方面,人與自然是相互聯絡、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的:人由自然脫胎而來,其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2,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人類認識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斷增強,現在的自然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自然,而是到處都留下了人的意志印記的自然,即人化了的自然。“人化自然”表明人與自人類與自然一定層次上的某種聯絡尚未把握住的情況下,改造自然,其結果要麼自然內部的平衡被破壞,要麼人類社會的平衡被破壞,要麼人與自然的關係被破壞,因而受自然的報復也就在所難免。
3,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人類已處於主動地位。當人的行為違背自然規律、資源消耗超過自然承載能力、汙染排放超過環境容量時,就將導致人與自然關係的失衡,造成人與自然的不和諧.
4,人類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萬物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