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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龍門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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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天蝸牛
不邀自來!
確認下題主的意思,是否指一人出資,另一人負責管理但不出資,針對這種情況如何分配股權?
1、如果可能的話,建議讓對方也認繳部分出資(對方如果也履行了出資義務,自然會更盡心管理公司),若是資金實力有限或者是其他的原因,可以不用現在實際履行出資義務(認繳制下不需要公司成立時出資)
2、如果對方完全不出資,給予對方的股份建議不要太多,適當考慮其為公司的重要性,結合對方的薪酬水平,給予對方10%~30%的股份。
3、可以考慮設計股權分期成熟機制。
比如,給對方30%的股份,但是要求分3年成熟,每年成熟10%,可以結合公司的發展情況設計相應的成熟條件
4、約定退出機制
由於對方並沒有實際履行出資義務,因此不簡易完全基於對方股東的全部權利,可以透過公司章程對其進行相應的約定(比如,股權不得對外轉讓等)
5、或者設計股份比例和分配比例不一致的方案
比如,在公司股權方面給予對方20%的股份,但是按照50%的分紅比例進行公司利潤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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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族企業雜誌
類似這種技術入股,我見過的實際的情況是獲得了2%的股份,這是在完全不出資純技術入股的情況下。另外,還有一種是給予2%的股份,如果希望獲得更多的股份,以原始價購入公司股份。這是我在實際生活中見到過的案例。是不是這個比例就是合理的,還是根據雙方的協定來看。另外,如果給到的股份較少的話,可能需要在薪資上有所提升,因為這樣的比例,雖然一方也持有股份,但看起來似乎也有僱傭關係的成分。
一個投資,一個經營,還需要考慮的另一個問題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問題。公司最終決策上的事誰說了算?是佔股多的決策?還是更懂經營的人決策?決策機制這些問題也需要事先考慮清楚。
股權問題除了自行商量,也可以透過諮詢律師等專業人士來解決。創業不容易,找到合適的合夥人也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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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首先,不建議創始團隊中有人完全不出錢,只有出資才有資格做合夥人,因為不出資就沒有心痛的感覺,也就不會去珍惜。
其次,如果兩個合夥人均出資,一人只出資,一人即出資又出力(即主管經營),那麼可以在分配股比時,分設資金股和人力股,可以設定人力股的解鎖期限,既保證出力者的權益,確保能留住管理人才, 又確保了資源的穩定性。
最後,設定具體的股比時,主要以專案的資金需求,雙方的出資比例,以及協商的情況為主,但要避免一些不利於專案推進的股比情況,例如50:50,將導致很多問題因為無法做決定,影響專案推進,延誤企業發展的契機。
回覆列表
非請自業。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人出錢一人出力怎麼分配股權?自行約定!
合夥做生意,這裡描述不詳盡啊,是怎麼個合作法,是合夥企業還是公司制企業?如果是公司制企業,只經營管理,不出資,股東都不是,何來談分配股權,洗洗睡吧。好歹先行登記在冊啊,誰多誰少另說,
若是合夥企業,可以勞務出資,全部合夥人都是一根線上的螞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正所謂有錢出錢,沒錢出力,齊心協力把錢賺!前提還得有個股東名份,至於怎麼分配法,合夥協議可以自行約定,白紙黑字寫清楚,一紙千秋!好像誇張了,哈哈!
主要實際是隻有一人出資,這不好辦。具體還得協商,達成協議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