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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5450602001

    確有此人。《清史稿》記載:李衛,字又玠,江南銅山(今屬江蘇豐縣大沙河鎮)人,生於康熙二十六年(公元1687年)正月初一,其家境富裕,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入貲為員外郎,補兵部”,就是說李衛家裡花錢給他買了個郎官。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李衛改任戶部郎中。雍正元年(1723年),李衛受到雍正帝的器重,升任直隸驛傳道、布政使,掌管鹽務,雍正三年(1725年)升任浙江巡撫,後歷任浙江總督、兵部尚書、刑部尚書、直隸總督等官職。

    李衛為官期間,剛直不阿,不畏權貴,勤政愛民,體察民間疾苦,深為百姓愛戴。乾隆三年(1738年),李衛病逝,時年五十一歲。

    李衛家世並不顯赫,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十年之間,從一個五品的員外郎,一路升遷至朝廷一品大員,堪稱官場奇蹟。

    李衛擔任戶部郎中的時候,就表現出剛直不阿的一面,他管理庫銀事務,某親王屬下收繳白銀,每一千兩就額外加收十兩稱作“庫平銀”。

    李衛多次勸諫無效,就在走廊處設定一個櫃子,上面寫著“某王贏錢”。暗示親王的收入是違法所得,弄得這位親王很難堪,最終停止了強取豪奪的行為。

    當時還是親王的雍正帝對李衛的行為非常讚賞,即位後重用了李衛。

    李衛在雍正初年主管鹽務期間,嚴厲打擊私鹽販子。當時,有個姓沈的鹽販子勢力強大,手下有數百名跟班打手,大型商船數艘,經常突襲官兵,氣焰十分囂張。

    李衛派心腹韓景琦與鹽販子鬥智鬥勇,最終將沈氏捉拿歸案,私鹽猖獗現象逐步得到了控制。

    雍正六年(1728年),江南一帶盜賊蜂起,地方官員暗中勾結盜賊,因此表現出無能為力,朝廷派遣李衛統管江南盜案,嚴查七府五州的案情。

    李衛到任後,經過一番查訪,得知江南督臣範時繹、按察使馬世烆[héng]、遊擊馬空北等地方官員包庇盜賊。李衛不徇私情,上書彈劾這些不法官員,使得範時繹等官員被撤職查辦。

    李衛擔任直隸總督的時候,懲治貪腐不畏權貴。雍正十一年(1733年),步軍統領鄂爾奇營私擾民,李衛上書彈劾其不法行為,雍正帝因鄂爾奇是名臣鄂爾泰的弟弟,赦免了他,同時對李衛進行了嘉獎。

    乾隆二年(1737年),李衛上書彈劾誠親王府護衛庫克有不法行為,經過朝廷調查,庫克強佔安州百姓耕種的田地,情況屬實,乾隆帝對李衛秉公執法、不畏皇親國戚的行為大為讚許,特獎賞四團龍補服。

    乾隆三年(1738年),李衛病重,乾隆帝特意派御醫去為李衛診治,但他已病入膏肓,不久病逝,乾隆帝以總督的禮儀厚葬了李衛,賜諡號為敏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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