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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善良之子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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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壺濁酒慰清塵
首先看你和欠債人之前有沒有,借條或欠條,如果有欠條,你要看一下還款日期有沒有超過兩年,超過兩年了,你就需要另外尋找證據。
然後到法院起訴,看欠債人國內有沒有房子,汽車,等可以執行的。
還有有的人會把自己名下生意財產轉移到別人名下的,這種只要查到他借別人名義經營的財產,也可以作為證據,來賠償欠款。
最後如果欠款大的話,可以委託國外法院或律師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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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酬兔說事
現實中總有一些欠錢不還的老賴,為了躲避還債就選擇出國逃離,中國的法院就拿他沒辦法了,可是隨著中國的在國際舞臺上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和強大,老賴和罪犯、貪官把出國當成保護傘的機會越來越少,最後只能選擇回國接受法律的制裁,並把所欠的債務還清。
犯了罪把國外當成躲避刑事責任和還債的天堂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還,中國截至2018年9月,中國已和54個國家簽署引渡條約,其中37項生效。除了這54個國家外,其他國家都沒有和中國建立引渡條約。具體有以下國家:美國、澳洲、德國、加拿大、比利時、瑞典等其他國家。根據引渡條約,中國可以讓國際刑警協查並逮捕。
引渡條約是指國家根據條約或基於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內而被別國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應該國的請求,移交該國審判或處罰的行為。是國家之間刑事司法協助的一種形式。比如賴昌星目前身在加拿大境內,但被中國指控有犯罪行為,中國向加拿大請求將其移交於中國進行審判。加拿大應請求移交的行為就是引渡。
對於那些欠錢不還的老賴,中國會在第一時間限制其出國,並把他們納入全國徵信失信者黑名單,這樣的老賴不能乘坐飛機、高鐵、高檔消費,限制一切銀行貸款,納入失信者名單的老賴的家人都會被影響到,其孩子的讀書會收影響,出國必須可以飛機,老賴被納入失信者名單以後,已經再乘坐飛機,而且現在是智慧系統時代,飛機場都有電子智慧監控,想出國都難,透過邊境線出國就更難了,哪裡有我們可靠的武警官兵。所以那些欠錢的老賴只能乖乖把拖欠的錢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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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仰望星空卻眼高手低
看了大家的評論,多數都是沒有經歷過民事訴訟的,我覺得造成執行難的原因有兩個1.法院的判決不合理,很多時候民事糾紛的判決基本上是人任性的,所以,並不是所以的失信人真的都是事實上的老賴,也不是債權人都是好人,這個比例,按照我們所的經驗大概有30%,非常任性。2.民事糾紛本來就不存在實質上的好人與壞人,很多債權人,其實都是放高利貸的,比老賴更可恨,而且放貸的事後也都有律師協助起草各種文書,從某些角度來看,這些人反而是黑惡勢力的經濟來源。案件比例中,拋開銀行,放高利貸的原告佔50%左右。而那些真正的騙錢的,法律基本上很脆弱,每年都有大量的案件無法受理,比如前不久發生的美得你裝飾公司跑路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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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式講,先訴訟保債權吧。反正死馬當活馬醫,保下債權總沒錯。對方如不聘代理人,法院會缺席判決,基本沒有懸念。
然後申請強制執行,這就需要運氣了。如果能找到關聯方或其它可執行財產,這事就好辦了。
退一步講,就算對方置之不理,最終也會上失信名單,今後他要麼老死他鄉,一輩子不回國,要麼一回國就會被盯上。乾點啥維護下自己的權益總比啥也不幹強,如果債權清晰的話,也花不了幾個字兒,隨便找個律師就行。
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