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永興縣悅來學校8年級某班2名學生因口角糾紛,其中學生毛某彪(男,14歲)用削鉛筆的摺疊小刀失手將另一學生江某景(男,14歲)大腿動脈刺傷,導致傷者流血過多,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發生後,該縣高度重視,迅速成立工作組依法依規妥善處置。目前,毛某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關案件調查工作正在進行;該縣政法、教育部門在全縣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並在事發學校師生中開展心理疏導活動。目前,學校教學秩序正常,善後工作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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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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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筆尖
依法嚴辦嚴懲,遏制校園暴力事件
毛某彪已經年滿14週歲,因口角糾紛,用鉛筆刀,失手刺傷了江某景的大腿動脈,導致死亡。雖然是無意,但是也應該負刑事責任。因為未成年,刑罰可能會有所減輕。花季少年就此將面對牢獄生活,悲哀!
加強法制教育,確保校園安寧
目前大多數中學生法制觀念淡薄,對違法犯罪行為認識不清,容易受到影視劇的影響。同時,也與學校的法制教育缺失有關。雖然學校都有教導處,但是在我們的印象中,教導主任就是打人的老師,不給你講道理,見你不守規矩就拳打腳踢,但是這樣沒有效果,起不到真正的教育目的。14到18歲左右是孩子心智不成熟,也是叛逆期,由於他們的生理結構結局變化以及對認識的不充分,加強法制教育就尤為重要了。透過法制教育,讓每個孩子健康成長,讓校園更加和諧安寧。
首先,這位毛同學已經滿了14歲,按照中國刑法(第17條)規定,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殺人、故意 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所以這位毛同學用小刀導致同學死亡,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其次,由於毛同學是未成年人,按照相關規定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由於故意傷害至死一般是無期徒刑,然後根據其性質情節和賠償左右調節,由於其是未成年人,再加上其的性質並不太惡劣,加上其悔罪表現,可以減輕處罰後從輕處罰,所以最後的刑期應該是“十年有期徒刑”
所以對於現在一些校園暴力的學生,給點警告:只要你滿了14週歲,就要注意你的行為,雖然中國法律對於未成年人不會有死刑,但是最高無期徒刑,你這一生也就廢了。你要造成對方輕傷也是要坐牢的,而且裡面的日子不是很好過的,特別是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