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管理和自治組織上。“xx村委會”改為“xx街道xxx居民委員會”,“xx村委黨支部”改為“xx街道xxx居委會支部委員會”。社群適用的法律由《村委會組織法》變更為適用《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二、土地所有權方面。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登出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原農民住宅用地直接轉為國有劃撥土地。如《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政府印發東莞市關於“村改居”工作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規定:“原集體建設用地按以下情況辦理土地登記:
1、已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的,以村委會為申請單位,由土地登記機關集中按批次收回原核發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按劃撥用地換髮《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發生變更的,必須先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2、未依法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應按第(五)款規定辦理有關用地手續後,到土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原農民住宅用地直接轉為國有劃撥土地,憑《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檔案,申請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除工本費外,免收其他費用。原村組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土地後,直接劃轉給社群股份合作經濟組織的,憑“村改居”集體土地資產劃轉批覆檔案和《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檔案),申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除工本費外,免收其他費用。社群股份合作經濟組織將劃入土地對外轉讓、租賃、作價入股或合作聯營時,應補交土地有償使用各項稅費;變更土地用途的,應補交地價。
一、從管理和自治組織上。“xx村委會”改為“xx街道xxx居民委員會”,“xx村委黨支部”改為“xx街道xxx居委會支部委員會”。社群適用的法律由《村委會組織法》變更為適用《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二、土地所有權方面。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登出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原農民住宅用地直接轉為國有劃撥土地。如《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政府印發東莞市關於“村改居”工作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規定:“原集體建設用地按以下情況辦理土地登記:
1、已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的,以村委會為申請單位,由土地登記機關集中按批次收回原核發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按劃撥用地換髮《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發生變更的,必須先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2、未依法辦理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的,應按第(五)款規定辦理有關用地手續後,到土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原農民住宅用地直接轉為國有劃撥土地,憑《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檔案,申請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除工本費外,免收其他費用。原村組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土地後,直接劃轉給社群股份合作經濟組織的,憑“村改居”集體土地資產劃轉批覆檔案和《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建設用地批准檔案),申請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除工本費外,免收其他費用。社群股份合作經濟組織將劃入土地對外轉讓、租賃、作價入股或合作聯營時,應補交土地有償使用各項稅費;變更土地用途的,應補交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