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單據的簽發日期:
各種單據的簽發日期應符合邏輯性和國際慣例,通常提單日期是確定各單據日期的關鍵,匯票日期應晚於提單、發票等其他單據,但不能晚於L/C的效期。各單據日期關係如下:
發票日期應在各單據日期之首;
提單日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也不得早於L/C的最早裝運期;
保單的簽發日應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一般早於提單2天),不能早於發票;
箱單應等於或遲於發票日期,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產地證不早於發票日期,不遲於提單日;
商檢證日期不晚於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分提單日,尤其是鮮貨,容易變質的商品;
受益人證明:等於或晚於提單日;
裝船通知:等於或晚於提單日後三天內;
船公司證明:等於或早於提單日。
開證日一般在合同訂立後,貨物交付前,通常中國公司都規定在信用證開到後45天內交貨;到期日指信用證的有效期;交單日指信用證中規定的賣方向銀行提交單據的最後時間,通常規定為裝運後15天;運輸單據的出單日指將全部符合合同尤其是信用證規定的貨物裝上船的日期,該日期必須在信用證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超過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期(LATEST DATE OF SHIPMENT)
各種單據的簽發日期:
各種單據的簽發日期應符合邏輯性和國際慣例,通常提單日期是確定各單據日期的關鍵,匯票日期應晚於提單、發票等其他單據,但不能晚於L/C的效期。各單據日期關係如下:
發票日期應在各單據日期之首;
提單日不能超過L/C規定的裝運期也不得早於L/C的最早裝運期;
保單的簽發日應早於或等於提單日期(一般早於提單2天),不能早於發票;
箱單應等於或遲於發票日期,但必須在提單日之前;
產地證不早於發票日期,不遲於提單日;
商檢證日期不晚於提單日期,但也不能過分提單日,尤其是鮮貨,容易變質的商品;
受益人證明:等於或晚於提單日;
裝船通知:等於或晚於提單日後三天內;
船公司證明:等於或早於提單日。
開證日一般在合同訂立後,貨物交付前,通常中國公司都規定在信用證開到後45天內交貨;到期日指信用證的有效期;交單日指信用證中規定的賣方向銀行提交單據的最後時間,通常規定為裝運後15天;運輸單據的出單日指將全部符合合同尤其是信用證規定的貨物裝上船的日期,該日期必須在信用證規定的有效期內,不超過信用證規定的最遲裝運期(LATEST DATE OF SH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