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發生的盈虧或毀損,應作為待處理財產損益進行核算。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根據造成盈虧的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盤盈:
1、審批前
借:原材料等科目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審批後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盤虧: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①屬於正常損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損失以及扣除應計入其他科目後的淨損失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②由責任人、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④存在殘料入庫的情況
借:原材料
擴充套件資料:
1、本科目核算單位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
2、盤盈的各種材料、管材、庫存產品、固定資產等,借記“材料”、“管材”、“產成品”“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管材攤銷”、“累計折舊”等科目。
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管材、庫存產品、固定資產等,借記本科目和“管材攤銷”、“累計折舊”等科目,貸記“材料”、“管材”、“器材成本差異”、“產成品”、“固定資產”等科目。
3、各種盤盈、盤虧和毀損的財產物資,按照規定程式經批准轉銷時,對盤虧、毀損的財產物資,應先扣除殘料價值和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及過失人賠償,即借記“材料”、“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再按照扣除後的淨損失轉銷:
流動資產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流動資產的盤虧、毀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產的盤虧,借記“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發生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淨損失,用於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的,借記“國家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用於其他經營的,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4、材料、管材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短缺和損耗,屬於合理的損耗,應計入材料、管材的採購成本;能確定由過失人負責的,應自“器材採購”科目轉入“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經批准才能轉銷的損失,先透過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後,再分別處理:
屬於應由供應單位、運輸機構、保險公司或其他過失人負責賠償的損失,借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損失,應報經批准後,將扣除殘料價值、過失人和保險公司賠款後的淨損失區別情況處理。
用於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的,借記“國家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用於其他經營的,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定額內短缺和其他損失,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5、本科目應設定“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科目。
6、本科目月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淨溢餘;如為貸方餘額,反映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淨損失。
存貨發生的盈虧或毀損,應作為待處理財產損益進行核算。按管理許可權報經批准後,根據造成盈虧的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盤盈:
1、審批前
借:原材料等科目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審批後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盤虧:
1、審批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審批後
①屬於正常損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損失以及扣除應計入其他科目後的淨損失
借:管理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②由責任人、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④存在殘料入庫的情況
借:原材料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擴充套件資料:
1、本科目核算單位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
2、盤盈的各種材料、管材、庫存產品、固定資產等,借記“材料”、“管材”、“產成品”“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管材攤銷”、“累計折舊”等科目。
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管材、庫存產品、固定資產等,借記本科目和“管材攤銷”、“累計折舊”等科目,貸記“材料”、“管材”、“器材成本差異”、“產成品”、“固定資產”等科目。
3、各種盤盈、盤虧和毀損的財產物資,按照規定程式經批准轉銷時,對盤虧、毀損的財產物資,應先扣除殘料價值和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及過失人賠償,即借記“材料”、“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再按照扣除後的淨損失轉銷:
流動資產的盤盈,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流動資產的盤虧、毀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產的盤虧,借記“營業外支出——固定資產盤虧”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發生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淨損失,用於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的,借記“國家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用於其他經營的,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4、材料、管材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短缺和損耗,屬於合理的損耗,應計入材料、管材的採購成本;能確定由過失人負責的,應自“器材採購”科目轉入“應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尚待查明原因和需經批准才能轉銷的損失,先透過本科目核算,查明原因後,再分別處理:
屬於應由供應單位、運輸機構、保險公司或其他過失人負責賠償的損失,借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損失,應報經批准後,將扣除殘料價值、過失人和保險公司賠款後的淨損失區別情況處理。
用於國家預算內地勘工作的,借記“國家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用於其他經營的,借記“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定額內短缺和其他損失,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5、本科目應設定“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科目。
6、本科目月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淨溢餘;如為貸方餘額,反映尚未處理的各種財產物資的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