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方法
由於細菌的毒力能在短時間內損害眼組織,感染性眼內炎如不及時治療,常以喪失視力乃至眼球萎縮而告終,若能及時控制感染則有可能部分恢復患者視力。故一旦懷疑眼內炎,應及早給予有效治療,主要治療手段包括藥物治療和手術治療。
藥物治療
1)全身用藥:通常採用靜脈給藥。一般使用廣譜且可能穿過血-視網膜及血-房水屏障的抗生素,實際上由於以上屏障的存在,抗生素在眼內難以達到有效的濃度。鑑於以上原因,全身用藥只能作為眼內炎的輔助治療,主要用以防治炎症的眼外蔓延。
2)滴用眼藥:雖然很多抗生素滴眼液可以進入前房,但難以深入玻璃體內,故對眼內炎療效差。透過頻繁滴用抗生素可治療角鞏膜傷口的感染。由於此途徑給藥前房有一定的藥物濃度,這對眼前節穿通傷眼內炎的預防和治療是有一定作用的。同時用糖皮質激素及阿托品點眼可減輕色素膜的炎症及保持瞳孔散大,防止粘連,以便下一步傷眼的觀察和治療。
3)結膜下及球旁註射:這兩種注射方法為臨床常用,但由於血-房水屏障的影響,藥物在玻璃體濃度甚低,達不到治療眼內炎的目的。為了維持玻璃體注射的抗生素有效濃度,此途徑給藥5~7天是比較合適的。
4)玻璃體內注射:玻璃體內注射抗生素可使眼內抗生素達到有效治療濃度。玻璃體注射藥物的體積一般為0.1ml。一般要聯合用藥(兩種抗生素聯合,罕見使用三聯,加或不加地塞米松),根據患者對治療的臨床反應,抗生素在眼內滯留時間及房水玻璃體塗片、細菌培養結果,在第一次注射2天后可考慮重複注射,考慮到抗生素對視網膜的毒性作用,第二次注射不作為常規使用。玻璃體腔注射抗生素易於作用於視網膜,對視網膜產生毒性反應,如果患者已行玻璃體切割手術,玻璃體注射抗生素的劑量應減少50%。抗感染治療24小時後,如果患者有明顯的臨床效果,可考慮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以減少玻璃體的炎症反應和進一步機化。細菌性眼內炎常用萬古黴素(1mg/0.1ml)和頭孢他定(2.25mg/0.1ml),真菌性眼內炎常用二性黴素B(5μg/0.1ml)。玻璃體腔內聯合使用糖皮質激素有助於改善預後,如地塞米松(0.4mg/0.1ml)。
玻璃體切除術
玻璃體切除術是治療感染性眼內炎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透過玻璃體切割,可以清除混濁的玻璃體,除去大部分細菌及毒素,避免或減輕玻璃體機化導致的牽拉性視網膜脫離;可以直接自玻璃體採集標本,進行塗片及細菌培養;可以用有抗生素的灌注液直接灌注玻璃體。
1)適應證:原則上,感染性眼內炎一經診斷,應儘早手術。對可疑病例,先玻璃體注射抗生素,觀察病情變化,若病情加重,在24小時內進行手術。但考慮炎症的眼組織對於手術的耐受力及手術可能引起的併發症,手術尚需謹慎,應根據外傷程度、病程、炎症程度及視功能等因素加以綜合考慮決定,符合以下幾種情況者應及時手術:①眼球穿通傷,致傷物汙染重,傷後處理不及時,有球內異物經實驗證實或臨床表現高度懷疑眼內感染者;②玻璃體明顯混濁,眼底看不清,B超探查顯示玻璃體明顯混濁或伴機化;③視功能為光感,光定位大致正常,電生理檢查有反應。
2)禁忌證:外傷性眼內炎沒有嚴格禁忌證。嚴重眼外傷,光定位不確切,電生理檢查無反應,估計手術極難恢復視功能且手術後很可能發生眼球萎縮者,可作為相對禁忌證。
治療方法
由於細菌的毒力能在短時間內損害眼組織,感染性眼內炎如不及時治療,常以喪失視力乃至眼球萎縮而告終,若能及時控制感染則有可能部分恢復患者視力。故一旦懷疑眼內炎,應及早給予有效治療,主要治療手段包括藥物治療和手術治療。
藥物治療
1)全身用藥:通常採用靜脈給藥。一般使用廣譜且可能穿過血-視網膜及血-房水屏障的抗生素,實際上由於以上屏障的存在,抗生素在眼內難以達到有效的濃度。鑑於以上原因,全身用藥只能作為眼內炎的輔助治療,主要用以防治炎症的眼外蔓延。
2)滴用眼藥:雖然很多抗生素滴眼液可以進入前房,但難以深入玻璃體內,故對眼內炎療效差。透過頻繁滴用抗生素可治療角鞏膜傷口的感染。由於此途徑給藥前房有一定的藥物濃度,這對眼前節穿通傷眼內炎的預防和治療是有一定作用的。同時用糖皮質激素及阿托品點眼可減輕色素膜的炎症及保持瞳孔散大,防止粘連,以便下一步傷眼的觀察和治療。
3)結膜下及球旁註射:這兩種注射方法為臨床常用,但由於血-房水屏障的影響,藥物在玻璃體濃度甚低,達不到治療眼內炎的目的。為了維持玻璃體注射的抗生素有效濃度,此途徑給藥5~7天是比較合適的。
4)玻璃體內注射:玻璃體內注射抗生素可使眼內抗生素達到有效治療濃度。玻璃體注射藥物的體積一般為0.1ml。一般要聯合用藥(兩種抗生素聯合,罕見使用三聯,加或不加地塞米松),根據患者對治療的臨床反應,抗生素在眼內滯留時間及房水玻璃體塗片、細菌培養結果,在第一次注射2天后可考慮重複注射,考慮到抗生素對視網膜的毒性作用,第二次注射不作為常規使用。玻璃體腔注射抗生素易於作用於視網膜,對視網膜產生毒性反應,如果患者已行玻璃體切割手術,玻璃體注射抗生素的劑量應減少50%。抗感染治療24小時後,如果患者有明顯的臨床效果,可考慮全身使用糖皮質激素,以減少玻璃體的炎症反應和進一步機化。細菌性眼內炎常用萬古黴素(1mg/0.1ml)和頭孢他定(2.25mg/0.1ml),真菌性眼內炎常用二性黴素B(5μg/0.1ml)。玻璃體腔內聯合使用糖皮質激素有助於改善預後,如地塞米松(0.4mg/0.1ml)。
玻璃體切除術
玻璃體切除術是治療感染性眼內炎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透過玻璃體切割,可以清除混濁的玻璃體,除去大部分細菌及毒素,避免或減輕玻璃體機化導致的牽拉性視網膜脫離;可以直接自玻璃體採集標本,進行塗片及細菌培養;可以用有抗生素的灌注液直接灌注玻璃體。
1)適應證:原則上,感染性眼內炎一經診斷,應儘早手術。對可疑病例,先玻璃體注射抗生素,觀察病情變化,若病情加重,在24小時內進行手術。但考慮炎症的眼組織對於手術的耐受力及手術可能引起的併發症,手術尚需謹慎,應根據外傷程度、病程、炎症程度及視功能等因素加以綜合考慮決定,符合以下幾種情況者應及時手術:①眼球穿通傷,致傷物汙染重,傷後處理不及時,有球內異物經實驗證實或臨床表現高度懷疑眼內感染者;②玻璃體明顯混濁,眼底看不清,B超探查顯示玻璃體明顯混濁或伴機化;③視功能為光感,光定位大致正常,電生理檢查有反應。
2)禁忌證:外傷性眼內炎沒有嚴格禁忌證。嚴重眼外傷,光定位不確切,電生理檢查無反應,估計手術極難恢復視功能且手術後很可能發生眼球萎縮者,可作為相對禁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