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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大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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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初民話語
國家規定的產假是98天,在此基礎上,一些省還出臺政策另外增加了產假。體現了國家對產婦身體健康的關心愛護。如果休產假三個月且又請了三個月的假,在此期間領導讓你提前一個月回去上班,應根據單位的工作需要和你的情部綜合考慮:
一、單位讓你提前回去上班,肯定是需要你回去處理事情。作為單位的一名員工,你在已休產假三個月的情況下,從單位的工作及發展出發,應當考慮單位的要求。
二、你休產假後又請了三個月的假,單位也同意了,說明單位還是通情達理的,如果單位沒有困難,估計也不會要你提前回去上班,此時你也應當站在單位的角度,體諒單位的困難,考慮回去上班。
三、你休產假後又請三個月的假,肯定也有你的困難,比如小孩沒人帶等問題,也有不回去上班的理由,而且單位也同意了你請假,你也可以繼續把假休完。
四、有一次,我們問一個在企業工作的孕婦,你休完產假140多天,回到單位後發現,企業已將你的崗位由他人來接替,你的工作將另外安排,你怎麼辦?這名孕婦的回答是,休假前會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好,儘量不影響工作,另外,我也不會休完這140多天,我會提前回來上班的。這說明,勞動者也擔心單位另行安排人替代她,會想著提前回來上班,免得失去原來崗位的工作。從大的方面來說,這名孕婦是想單位所想,是愛崗敬業的表現。從小的方面來說,這名孕婦是為了保住自己的崗位,保住自己的飯碗。這種情況很特別,但也不是沒有可能。
五、從你的情況來看,單位照顧了你,在單位有困難時,你也適當體諒單位的難處,儘量克服自己的困難,儘可能提前回去上班,這應當是上策。這樣,單位對你的印象就會好些,以後的升職加薪就有利些。
如果你盡了很大的努力,仍然沒能克服家庭的困難,無法提前回去上班,可以實事求是地向單位說明情況,取得諒解,在休完假再回去上班,這是下策。這時,你要做好思想準備,可能回去後你原有崗位已安排他人,你只能去別的崗位工作了。
你也可以採取折中的辦法,在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在家裡把單位急需的工作做完,或者抽出時間去把單位的工作做完,而且在報酬上不去計較過多,既可歸照顧家庭,也可把單位急需的工作做完。
具體採用什麼方法,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後,作出決定。
以上是本人的一些看法,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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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後面請的什麼假了
國家規定的法定產假是98天,但是一般各個省市都會有一些福利產假。這個也算作法律法規的。如果你後面又請的三個月,是在你所在地的法律法規額外的福利產假期間。公司就沒有權利要求你提前去上班。
如果公司要你去,你可以拒絕,並且留下你當時請假的證據。建議你可以發一封EMS的掛號信,裡面寫清楚你的請假事由,附加一份你們當地額外產假的規定。郵寄前拍照,並且要求掛號信簽收後給你提供回執。
這樣的話,如果公司要你回去,你沒回去又不給你發工資。你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這是我為我老婆維權的親身經歷,公司在我申請之前認慫補齊了工資。
不過,如果你們當地沒有這樣的假期。你98天已經休息滿了,這個假期就屬於公司給你批的假期了。這個就要雙方協商著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