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液能帶上地鐵,洗衣液不是違禁品。
以重慶市為例,《重慶市軌道交通乘坐規則》中規定:
第五條 乘客隨身攜帶物品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物品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2米。超過上述規定的,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二)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含氣球)、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以及槍械彈藥、管制刀具等公安機關釋出的“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上規定的所有物品和有刺激性氣味、無包裝易碎、尖銳及其它影響安全運營的物品進站、乘車。
(三)禁止攜帶寵物、家禽乘坐軌道交通。
擴充套件資料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施裝置安全的行為:
(一)損壞隧道、軌道、路基、高架、車站、通風亭、冷卻塔、變電站、管線、護欄護網等設施;
(二)損壞車輛、機電、電纜、自動售檢票等裝置,干擾通訊訊號、影片監控裝置等系統;
(三)擅自在高架橋樑及附屬結構上鑽孔打眼,搭設電線或者其他承力繩索,設定附著物;
(四)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裝置。
第三十六條 禁止乘客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運營單位應當按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洗衣液能帶上地鐵,洗衣液不是違禁品。
以重慶市為例,《重慶市軌道交通乘坐規則》中規定:
第五條 乘客隨身攜帶物品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一)物品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2米。超過上述規定的,不得攜帶進站、乘車。
(二)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含氣球)、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以及槍械彈藥、管制刀具等公安機關釋出的“禁止攜帶物品目錄”上規定的所有物品和有刺激性氣味、無包裝易碎、尖銳及其它影響安全運營的物品進站、乘車。
(三)禁止攜帶寵物、家禽乘坐軌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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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施裝置安全的行為:
(一)損壞隧道、軌道、路基、高架、車站、通風亭、冷卻塔、變電站、管線、護欄護網等設施;
(二)損壞車輛、機電、電纜、自動售檢票等裝置,干擾通訊訊號、影片監控裝置等系統;
(三)擅自在高架橋樑及附屬結構上鑽孔打眼,搭設電線或者其他承力繩索,設定附著物;
(四)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裝置。
第三十六條 禁止乘客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運營單位應當按規定在車站醒目位置公示城市軌道交通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