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被吊物體超出本機機械效能允許範圍不弔作業前,訊號工應根據吊運物資選用相應粗細和長短的吊索繩,吊物重量不得超過鋼絲繩、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載、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應起重量,但不得用過粗的鋼絲繩吊運過輕的物件,避免輕物脫繩。
NO2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弔。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鋼筋或混凝土中的機具、物料等;現場已澆築的混凝土而未經完全拆卸的模板須撬鬆動方可吊運。
NO3
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弔塔吊作業應保證足夠的照明,如作業區域光線陰暗則不得進行吊運作業。
NO4
指揮訊號不清不弔:
1、塔司、訊號工應加強溝通,語言應明確、精練、清晰;發音儘量標準,語調儘量平和;
2、訊號指揮一律使用對講機,一經統一調頻後應鎖定頻率,不得隨意調換。如出現其它訊號串入,應立即報告專案動力組,經協商後統一調頻;
3、為避免塔吊之間或其它訊號相互干擾,訊號工在發出訊號時應先指明塔吊編號(如指揮 1#塔起鉤應發出“1#塔,起鉤”命令)。
NO5
零散物件無容器、散物捆綁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弔:
1、長、短鋼筋或鋼管不能混吊;吊運長鋼筋時,吊點之間的鋼筋不能呈現下弧狀;
2、長、大物資注意綁紮牢固;吊運料斗(包括空料斗)應採用四繩吊運;
3、1.5m 以下的鋼管、鋼筋、拉鉤、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須用料斗盛放,物料裝碼高度不得超出料斗邊沿;
4、空壓機、電焊機、氣瓶等須用吊籠吊裝;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弔;
5、吊運廢舊木枋、泡沫、塑膠等垃圾,應加蓋密目網以防垃圾飛出料斗。
NO6
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弔。嚴禁利用塔吊吊人;起、落鉤過程中,訊號工應將處於吊物周邊、下方等危險區域的人員清離危險區域後方可作業。
NO7
吊索具不符合規定、重物邊緣鋒利無保護措施不弔。作業前(尤其長時間報停重新啟用後),訊號工應對所有吊鉤以下鋼絲繩、索具、盛物料的料斗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或修復;吊斗的環狀吊鉤應用一級鋼焊制,或用鋼板製作。
NO8
斜掛斜拉、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嚴禁利用塔吊斜掛斜拉。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擋的重物;嚴禁起吊埋設或凝結在地下的重物,須將重物全部撬松後方可起吊。
NO9
六級以上強風不弔。遇六級以上大風、大雪、大霧時須停止作業;超過四級以上(含四級)不得吊運大模板。
NO10
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作業不弔:
1、塔司須按照規定對裝置(基礎、塔身鋼結構、連線銷、錨固裝置、工作機構、各限位器和制動器等)勤檢查,及時保養,提高裝置完好率,避免突發性故障及隱患存在;裝置出現故障,塔司必須及時報修,並通知專案動力組,嚴禁讓裝置帶病作業;
2、安裝、修理完畢塔司應及時清理平衡臂上的雜物,需用的物品須放好並採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3、嚴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或關閉力矩限制器違章起吊。
NO1
被吊物體超出本機機械效能允許範圍不弔作業前,訊號工應根據吊運物資選用相應粗細和長短的吊索繩,吊物重量不得超過鋼絲繩、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載、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應起重量,但不得用過粗的鋼絲繩吊運過輕的物件,避免輕物脫繩。
NO2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弔。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鋼筋或混凝土中的機具、物料等;現場已澆築的混凝土而未經完全拆卸的模板須撬鬆動方可吊運。
NO3
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弔塔吊作業應保證足夠的照明,如作業區域光線陰暗則不得進行吊運作業。
NO4
指揮訊號不清不弔:
1、塔司、訊號工應加強溝通,語言應明確、精練、清晰;發音儘量標準,語調儘量平和;
2、訊號指揮一律使用對講機,一經統一調頻後應鎖定頻率,不得隨意調換。如出現其它訊號串入,應立即報告專案動力組,經協商後統一調頻;
3、為避免塔吊之間或其它訊號相互干擾,訊號工在發出訊號時應先指明塔吊編號(如指揮 1#塔起鉤應發出“1#塔,起鉤”命令)。
NO5
零散物件無容器、散物捆綁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弔:
1、長、短鋼筋或鋼管不能混吊;吊運長鋼筋時,吊點之間的鋼筋不能呈現下弧狀;
2、長、大物資注意綁紮牢固;吊運料斗(包括空料斗)應採用四繩吊運;
3、1.5m 以下的鋼管、鋼筋、拉鉤、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須用料斗盛放,物料裝碼高度不得超出料斗邊沿;
4、空壓機、電焊機、氣瓶等須用吊籠吊裝;氧氣瓶、乙炔瓶必須分開弔;
5、吊運廢舊木枋、泡沫、塑膠等垃圾,應加蓋密目網以防垃圾飛出料斗。
NO6
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弔。嚴禁利用塔吊吊人;起、落鉤過程中,訊號工應將處於吊物周邊、下方等危險區域的人員清離危險區域後方可作業。
NO7
吊索具不符合規定、重物邊緣鋒利無保護措施不弔。作業前(尤其長時間報停重新啟用後),訊號工應對所有吊鉤以下鋼絲繩、索具、盛物料的料斗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更換或修復;吊斗的環狀吊鉤應用一級鋼焊制,或用鋼板製作。
NO8
斜掛斜拉、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弔。嚴禁利用塔吊斜掛斜拉。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擋的重物;嚴禁起吊埋設或凝結在地下的重物,須將重物全部撬松後方可起吊。
NO9
六級以上強風不弔。遇六級以上大風、大雪、大霧時須停止作業;超過四級以上(含四級)不得吊運大模板。
NO10
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作業不弔:
1、塔司須按照規定對裝置(基礎、塔身鋼結構、連線銷、錨固裝置、工作機構、各限位器和制動器等)勤檢查,及時保養,提高裝置完好率,避免突發性故障及隱患存在;裝置出現故障,塔司必須及時報修,並通知專案動力組,嚴禁讓裝置帶病作業;
2、安裝、修理完畢塔司應及時清理平衡臂上的雜物,需用的物品須放好並採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3、嚴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或關閉力矩限制器違章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