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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opla38594

    這是什麼問題?娛樂版嗎?

    如果有點法律基本知識,就明白正當防衛是刑事責任的阻卻事由。

    刑法對於正當防衛情形可以採用致人重傷死亡而不負刑事責任的僅僅限於正在發生侵害的八項極其嚴重的暴力犯罪。所以,一般日常常見的犯罪行為,若防衛中直接殺死了嫌犯,防衛人十之八九屬於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或過失致人死亡罪。

    比如最近判決的於歡案,最後仍是按防衛過當判決於歡承擔了過當(致人死亡)所負的部分刑事責任,而非免於刑事處罰。

  • 2 # 使用者146227136

    基本上是這樣的,死人沒有話語全,活著的人為死者爭取自己也獲得不了什麼利益。某種程度上殺人償命是最公平的法律。所以現在的不公自己要明白,當自身生命受到威脅時,最好死的是他人。至於後果不用考慮那麼多,自己死了那什麼都沒了。

  • 3 # 時光正好文化傳播

    這個案件受光大輿論影響,個人一直不看好,也寫了些社會反向問題,還是那句話,一局狼人殺順風局,狼人三個自爆一個被殺,好人勝利。不過也好,以後誰要欺負老子敢那東西來動我,老子反手就弄死他,反正老子是正當防衛。你來想威脅我生命老子就得弄死你,以前我們都說,忍一下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夫妻兩個也總有一個人要讓,現在這個時間告訴我不能忍了。瞧我這爆脾氣,你拿個刀或者用手想掐死我,老子反手就弄死你,不給你任何機會。所以大家以後也別忍了,拿起刀幹就完了。可以這樣理解麼。一向平意的我,從沒和別人打過架,因為吧,遇到事,只要是自己覺得錯了道歉會說點都沒事,爭執雙方肯定必須退讓,既然死者喝酒了是個酒瘋子,何必何必計較,推你第一下撒腿跑不就完了你還跑不過酒瘋子,還有影片前車挨著腳踏車,推起來騎著走不就完了。和個酒瘋子較勁我在懷疑我智商,這類人,我一般是話都懶得和他說。所以吧,這個事件不論輿論如何正義邪惡也罷,與我沒半毛錢關係。閒聊解悶而已。現在已經不是前些年打打殺殺,到處搶劫,殺人強姦的年代了。社會好了,理性處理事情吧,成年人,還能失去理智。我也只能說這個智商怎麼就失去理性了。能不能像個成年人的處事。又不是未成年人失去理智殺了別人小朋友,這不剛開學新聞就出了,一未成年開學拿刀乾死自己同學,還嬉笑他你給我狂噻。難道這個社會正義的防衛是拿起刀幹,教壞多少人。還正義的英雄。好好聽的名詞。廣大網民不是捐錢嘛捐到哪去了,反正對於我來說和氣生財。多學會處事做人。我們不難看出白衣男為什麼家境不好,凡是一個會原場的人,打根菸,都能解決的事,非要乾的你死我活。隨便說說不喜無噴,不論對錯對於我們吃瓜群眾都與我們沒啥關係,加油掙錢,自己幸福快樂,家庭幸福,才最好,一天瞎幾把操心,網民們你們操心的真多,啥都操心,先把自己操心好了,在操心別人,自己都一個窮屌絲,還在到處操心別人。反正我是窮屌絲,大家給我贊一個關注下,幫幫我這個窮屌絲我只想掙點錢,這些啥死不死人只要不是我愛的人我的親人,傷害我民族的,都與我沒關係,我就想掙錢掙錢,關注我,讚我,多給我點業務,發家致富,家庭和睦。

  • 4 # kentcooper

    錯,首先有這個觀點的思考是很好的,大概是受前者寶馬車事件的影響,該事件之所以被認定為自衛,一有監控與認證物證的事實,二有社會輿論,三有國法。

    然而國家法律的森嚴是不容置喙的,在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自衛下殺人者必然是被判故意殺人罪,意外殺人罪等,就像大家最初為摩的哥求情的時候所擔心的那樣。不是誰隨便個理由就能殺人的,除非鑑定為間歇性精神病

  • 5 # 趙爺爺

    這個不好說,如果碰到包青天,你會沉冤得雪。

    但如果碰到包黑天,你就只能含冤抱屈了,要是十八年後你還記得這樁冤案,那啥也別說了,提刀報冤仇,替天行道義,我也會贊你是條漢子,

  • 6 # 世事0無常

    除非死者確實有重大危險,或者對殺人者本人造成了實質傷害。 必須有證據。 也就是說, 他把汽油倒大夥身上然後掏出來個打火機。 或者手持兇器刺中了你。 而你的殺人手法需專業練習,一擊斃命。 如果超過一次攻擊,基本就會被判刑。 因為防衛只限於保證自身或者公共安全。

    打倒對方砍斷胳膊使其喪失行動能力一樣可以達到目的。 你既然可以殺他,那基本就肯定能重傷他。 這樣一來, 就不是正當防衛。 眼紅失手屬於過失殺人。 如果檢方證明你當時理智尚存,那就是故意傷人致其死亡,或者乾脆故意殺人罪。 因為你有重傷控制他的能力或者可能性。 而你沒那麼做, 最起碼也是法律意識淡泊啊, 所以判刑也沒什麼冤枉的。 換個身份,他殺了你也是這麼回事。 中國刑法目的就是禁止私鬥。 無論如何, 無論是誰, 都無權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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