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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宮殿君

    唐朝是中國最開放,最繁盛的朝代之一,現在只敢說“之一”,它的社會制度有意思的很多。

    “不準吃鯉魚”

    你愛吃鯉魚嗎?小君可不愛吃,魚刺太多了。可在唐朝,竟然有不吃鯉魚的規定:

    捕到鯉魚必須放了,否則仗六十。

    原因嘛,有的資料上寫著是因為“鯉”通“李”,李家王朝你也敢吃。

    這就叫一人得道,魚犬昇天。

    “娶了第二個老婆怎麼辦”

    都說古人三妻四妾很正常,但在唐代,一夫一妻還是主流,為了維護這股主流,《永徽律疏》裡專門規定了“重婚罪”的處罰:

    “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戶婚》裡又規定:“諸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減二等,各離之”;“妻妾擅去者徒二年,因而改嫁者加二等”。

    這說的是男子如果犯重婚罪在關一年或者一年半,女方減半執行,而女方不知情的不用受罰。

    對於女子犯重婚罪的,含有背夫之責,要從重處罰,判三年。總感覺這條對女性特別不公平。

    “車讓人還是人讓車?”

    如今開車,交規裡都寫明瞭必須車讓人,可有的司機就是不遵守,最終釀成大禍。可在唐朝,“車讓人”是社會的共識。

    唐朝當時有部交通法規——“儀制令”,裡面有著詳盡的交通規範,而在在《唐律疏議》中也有規定:

    “長安城各街道中,若在行人多的地方駕駛馬車,傷到行人的,用竹板或荊條鞭打50下,按照殺人致傷之罪減一等量刑處罰。”

    不讓行人,就要被打50下!如果有這樣的刑罰,你還敢不讓行人嗎?

    “你死了,可不能說你死了”

    唐朝的喪葬禮儀也很有特色,比如一個人死了,不能叫“死了”,叫錯了可是有麻煩的,唐朝規定:“凡喪,三品以上稱薨,五品以上稱卒,自六品達於庶人稱死。”

    唐朝是個有趣的朝代,它包容、繁榮、開放、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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