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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禹彥

    我給你介紹一下一般的訴訟案子在法院內部的流程到底是怎麼進行的,可能可以幫助你理解法院把時間都花在了哪裡。

    首先是立案。立案本身就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拿號排隊,給立案人員稽核資料,如果資料齊全,那麼會立案號,給你一個受理(立案)通知書,你會知道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和書記員都是誰。然後你交的材料,一般在第二天轉移到書記員。

    其次是開庭。書記員收到材料之後,就會開啟法院開庭的系統,根據院內的庭室使用情況、法官的接下來的安排,定下來幾個時間,開始給雙方當事人打電話,確定開庭時間,一般在符合上述三種情況(有庭室、法官有時間、雙方當事人有時間)的時間都安排在一兩週內開庭。在開庭前,書記員會做好開庭筆錄的抬頭,以及法官可能會涉及的提問。等到開庭那天,雙方就開始質證和辯論,如果法官要求庭後補充證據的,可以補充提交證據。庭後如果有新的情況或者論點,也可以提交答辯狀。

    然後是寫審判文書。這個過程主審法官就會開始動筆,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案情,進行說理和判斷。這個期間還會有合議庭的討論,一般是三個法官在審判長的辦公室一起討論,給個結論,主審法官最後出來一個初稿。這個過程耗時會根據案情複雜程度而不同,畢竟一份判決上千字甚至上萬字,這種智力輸出是需要時間的,一般用時一週的時間都不算過分,案情複雜的寫兩週也有可能,緊急的或者簡單的案情可能會很快,但也得要個兩三天。

    下一步就是簽字、校對和列印。初稿出來之後,要找合議庭另外兩個法官簽字,如果有不同的意見也要在初稿上寫明,這個初稿是會要求歸檔的。合議庭簽字都結束了,書記員就會進行校對,包括錯別字、格式、基本資訊等細節校對後就定稿了,上述找簽字和校對的過程耗時也要一天到兩天。然後要把定稿發到法院的系統上,開始傳給文印室列印,文印室是負責幾乎全院的列印任務的,所以又是一個等待排隊列印的過程,一般也要一至兩天。

    最後就是送達,書記員去文印室拿到列印好的判決就會郵寄或者電話通知來法院能領取,郵寄至少也要一至三天,當事人領取就看個人情況了。到這一步基本上一個訴訟流程就走完了。

    從上述的流程你就可以看到,一個訴訟案子其實要經過很多的流程,需要很多人的配合才能結束掉一個案子,因此一個案子發生主審法官和書記員不能控制的遲延情況是很多的,比如開庭時間因為一方當事人而改動,合議庭的某位法官出差或者請假導致沒法簽字,文印室的印表機出問題要修理等,更何況,一個法官同時要處理好幾十個這樣的案子!一個法官同時要處理好幾十個這樣的案子!一個法官同時要處理好幾十個這樣的案子!(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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