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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四)權利、許可證照;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5元。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的電子營業執照也應按5元貼花。
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政策通知》(財稅<2016>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徵收印花稅。
電子營業執照也要交印花稅。
二、《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權利許可證照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專利證、商標註冊證、土地使用證,按件貼花五元。
所以呢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取得的電子營業執照也應按5元貼花。
那麼要如何貼花呢?
根據《國家稅務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貼上印花稅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地字第〔1989〕113號)規定,營業執照正本貼花,應統一貼上在其左下角花邊框內,稅票貼上應端正、清潔,在稅票與證照、憑證的騎縫處,用鋼筆或圓珠筆畫兩條橫線登出,畫銷筆跡要整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