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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太原市公安局萬柏林分局萬柏林派出所轄區內一家麵館的老闆娘來到派出所,反映自己的女員工小李經常遭受家暴。 小李是山西運城人,十幾年前就來到太原打工。2007年底,她認識了丈夫“劉松”,次年生下兒子,但二人始終沒領結婚證,而且丈夫多年來從未領她回過婆家。“劉松”解釋說,自己老家在山西武鄉縣,自幼父母雙亡,沒有親戚也沒有朋友。 小李反映,丈夫脾氣暴躁,動不動就毆打自己。她稍有反抗,丈夫反而打得更狠,還揚言不聽話就殺了她。小李因此十分害怕,根本不敢報警,最多跟熱心的老闆娘訴訴苦,沒想到仗義的老闆娘到派出所“告了狀”。 “劉松”的反常堅定了民警的判斷,經進一步審查,“劉松”終於交代,自己真名劉某某,49歲,是山西左權縣石匣鄉姜家村人。2007年7月28日14時,因懷疑自己的情人申某與他人有染,他持刀將申某砍傷致死後潛逃,被左權警方上網通緝,目前已經逃亡了11年。 目前,劉某某已被移交山西左權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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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Buskybozar

    關鍵在於女方是不是堅定的要求離婚。如果女方抱著維持婚姻的態度,或者不敢離婚的態度。其他法律的手段都會難以實際受害者的利益。在遭受家暴時,也經常有女方報警,但卻幻想在不離婚的前提下阻止丈夫的家暴行為,這是不現實的。最好的辦法就是立即分居,提出來離婚,在離婚辦理期間申請人身保護領令。只有這樣,男方對女方未來的騷擾才有被法律懲處的依據

  • 2 # 聲聲慢49

    關鍵在於受到家暴的一方願不願意改變這種境況。

    有的人受虐時間長了就會有受虐狂傾向,幫

    助她的還要落個不是。

    只有自助者才能得到才配得到幫助。

  • 3 # 一幕煙雨

    說實話吧,在現在這個社會,遭家暴一般人不想報警。畢竟現在面子重要。有兩個辦法,一就是打回去,叫上自家孃家人,一次打個半殘,打到長記性,打殘了大不了養後半生。第二個就是報警,不過現在這報警,一般家暴也處理不了,最多警察來警告下,沒啥用。除非真的嚴重了,才扣留。不過還是多溝通,不過要在平等的基礎上平等,互相理解,應該會避免。

  • 4 # 任律說法

    家庭暴力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應當是一個零容忍的事件,但是很多的婦女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時候,往往選擇的是容忍,原諒,和繼續忍耐。這種做法不但不能有效的阻止家庭暴力,而且還會使對方更加的變本加厲,肆無忌憚,會滋生新一輪更加嚴厲的家庭暴力的產生。所以一旦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一方必須要嚴重重視此事,必須要給對方非常嚴厲的警告和處罰,這樣才能夠使對方認識到家庭暴力的嚴重性,而不至於產生更加暴力的行為。

    一般情況下遭遇家庭暴力的往往是女方,但是我們也不排除有男方遭遇家庭暴力的情形,無論是哪一方遭受家庭暴力都應當勇於用於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而不是一味的忍受。

    我們國家對於家庭暴力有明確的一部法律叫做《反家庭暴力法》同時婚姻法當中也明確對於家暴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總之遭遇家暴之後應當採取的措施可以有報警,或者到當地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投訴,女性還可以到婦女聯合會去投訴。總之要透過法律的手段給對方一定的警告。

    如果傷情比較嚴重的,建議當事人一定要去醫院就醫,並且儲存好相關的病例和診斷報告,構成輕傷以上的建議馬上報警,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當然除此之外,遭遇家庭暴力之後,也同時預示著夫妻雙方的感情輝受到嚴重的重挫。有可能不會再繼續維持這段婚姻。如果受害一方認為此段婚姻已經無法挽回,建議應當果斷與對方離婚,並且收集遭遇家暴的相關證據,在離婚的時候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賠償。

    總之,遭遇家暴的一方,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態度,而不是優柔寡斷,對方只要一認錯,悔改自己就心軟,換來的往往是對方下一次更加變本加厲的家暴,最終受傷害的還是自己。

  • 5 # 還是隱個名字不讓人知

    跟男人不同的是她們有爹爹婆婆到處告位置多的很不舉例了,相反男人無處可告,不還手以後就天天挨,還手了就是家暴。睡眠呼吸驟停是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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