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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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條樹林裡的鹹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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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雨人生路郜旭春
是合法的,《勞動法》有有關勞務派遣的專門條款。
但合理不合理,各有各的看法,我不敢妄斷。
怎麼看這種用工形式有點彆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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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裡泡麵
不符合勞動法的誰用工誰負責的法律法規,一旦出了事故究竟是用工單位賠償還是勞務派遣公司負責?這就存在法律糾紛,如果是勞務派遣公司負責他能負責的起嗎?他就是一個皮包公司,用什麼來賠?你說讓用工單位來賠,用人單位或者企業只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用工合同,沒有固定到某個人,隨時可以換人!派遣工的工資是用工單位付給勞務派遣公司,而且派遣公司從中還扣出好幾百上千的費用,再由勞務派遣公司發給派遣員工,用人單位就沒有直接給派遣工發工資,你說讓用工單位負責事故責任也他們肯定不同意,他們用派遣工的目的就是規避風險,出了問題不想承擔責任,那時候國家就要出來承擔責任了,就如上次江蘇工業園大爆炸事故,靠派遣公司能承擔的起嗎?最後還是國家要來收拾爛攤子,這個問題以後會是國家大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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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領紅包146879123
這個並不是合不合法的問題,他們就是以做生意的形式賺錢的,等於空手套白狼是不可以的,他們賺的都是勞動者的血汗錢,工廠出的錢都被賺走了,工人幹活辛辛苦苦卻得不到相應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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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手機使用者6349837681
勞務派遣就是,與勞動法相互矛盾,公然背叛的一種不合法的機構,請問勞務派遣公司是什麼性質的機構?它隸屬於國家的什麼部門?
首先要告訴你勞務派遣是合法的。
簡單來說,勞務派遣的意思是:你的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是和勞務服務公司建立的,但是你實際的工作地點卻是另一個單位,也就是你實際的供職單位。
給你發的工資,福利,包括你社保的繳納都是由你供職的單位來支付。
勞務派遣一般多出現在事業單位。比如有的事業單位,他們會有一部分人有“事業編制”也就是所謂的在編人員。他們一般是經過正規的、公開的事業單位考試,經過筆試、面試之後進入單位就職,他們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待遇。
可是一個大型事業單位,只靠“在編”人員是沒辦法完成日常工作的,而且崗位變動,員工離職,人員退休等各種人員短缺的情況時有發生。於是事業單位就需要一些人來幹活。這些人就是非事業單位編制。(實際上很多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所佔比例要低於非編制人員)。
非事業編制的人員一般分為兩種,第一種叫聘用工,另一種就是你所問的勞務派遣人員。
先說聘用工(也有單位叫合同工),這些勞動的勞動關係和勞動合同是直接和用人單位簽訂的。所有勞動糾紛都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直接發生的。
而勞務派遣,就像我剛才說的那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不是直接跟用人單位(準確的說是實際工作單位)簽訂,而是和第三方勞務公司簽訂。相當於勞動者是和勞務公司有勞動合同關係,單和實際工作的單位沒有勞動合同關係。
再說的簡單一點,就是你和勞動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服務公司把你派到一個單位幹活,這個單位給你發錢。
做為勞動者,你肯定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那在編人員,聘用工,勞務派遣工三種人待遇有什麼區別。這個區別關鍵是看用人單位的薪資待遇規定,一般情況下,都是在編人員待遇高於合同工,勞務派遣待遇最低。但是有的單位會盡可能的把同樣崗位,同樣工作年限的工作者的待遇儘可能的拉平,不會讓員工因為“身份”不同而導致待遇上的巨大懸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