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ction是函式,sub是子程式,都可以傳遞引數,但函式有返回值,子程式沒有
function 可以用自身名字返回一個值,sub 需定義別的變數,用傳址方式傳回值。
Sub 過程與Function 過程的區別:
1. Sub 過程定義時無需定義返回值型別,而Function 過程一般需要用“As 資料型別” 定義函式返回值型別。
2. Sub 過程中沒有對過程名賦值的語句,而Function 過程中一定有對函式名賦值的語句。
3. 呼叫過程:呼叫 Sub 過程與 Function 過程不同。呼叫 Sub 過程的是一個獨立的語句,而呼叫函式過程只是表示式的一部分。Sub 過程還有一點與函式不一樣,它不會用名字返回一個值。但是,與 Function過程一樣,Sub 過程也可以修改傳遞給它們的任何變數的值。
4. 呼叫 Sub 過程有兩種方法:
以下兩個語句都呼叫了名為 MyProc 的 Sub 過程。
Call MyProc (FirstArgument, SecondArgument)
MyProc FirstArgument, SecondArgument
注意當使用 Call 語法時,引數必須在括號內。若省略 Call 關鍵字,則也必須省略引數兩邊的括號。
function是函式,sub是子程式,都可以傳遞引數,但函式有返回值,子程式沒有
function 可以用自身名字返回一個值,sub 需定義別的變數,用傳址方式傳回值。
Sub 過程與Function 過程的區別:
1. Sub 過程定義時無需定義返回值型別,而Function 過程一般需要用“As 資料型別” 定義函式返回值型別。
2. Sub 過程中沒有對過程名賦值的語句,而Function 過程中一定有對函式名賦值的語句。
3. 呼叫過程:呼叫 Sub 過程與 Function 過程不同。呼叫 Sub 過程的是一個獨立的語句,而呼叫函式過程只是表示式的一部分。Sub 過程還有一點與函式不一樣,它不會用名字返回一個值。但是,與 Function過程一樣,Sub 過程也可以修改傳遞給它們的任何變數的值。
4. 呼叫 Sub 過程有兩種方法:
以下兩個語句都呼叫了名為 MyProc 的 Sub 過程。
Call MyProc (FirstArgument, SecondArgument)
MyProc FirstArgument, SecondArgument
注意當使用 Call 語法時,引數必須在括號內。若省略 Call 關鍵字,則也必須省略引數兩邊的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