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說P2P瘋狂,不如說曾經野蠻生長。野蠻生長過後必然是大量淘沙,清者自清!
從P2P誕生到2017年期間,P2P作為新事物可謂紅極一時,但是由於缺乏監管,導致其野蠻生長,其中不乏優秀企業,但更多的是魚目混珠,渾水摸魚者。據不完全統計,期間累計註冊P2P公司6000餘家,到目前在營公司僅2000家左右,在營公司中預計能夠透過整改驗收的不足1000家。
以這樣的速度生長、消滅,其造成的社會影響可想而知。民憤之大,管理之難、經營之困,讓所有與之相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愛恨交織。
從2016年到2018年,可謂P2P合規整改期。從三不管到多部門聯合管理,到最終出臺一系列管理規定,銀監局、工商總局、工信部等中央部委成立專門機構對P2P進行重新定位、規範、約束。應該說國家對P2P是非常關愛的,在面對種種負面訊息的情況下,並沒有一棍子打死,而是依法規範,既保護了創業者,也保護了投資者。
整改的要求非常清晰:P2P就是資訊中介,業務上只能從事小額借貸業務撮合,凡與此不符的業務必須停止;管理上必須實現銀行存管,保證投資者資金相對安全;資質上具備提供網際網路資訊中介的資格;保障方面不能承諾剛性兌付,可以提供適度擔保。
透過合規整頓後,P2P平臺數量估計會大幅下降,今後新增的可能性幾乎為零。P2P也不再是高利率的代表,而是風險和收益匹配的一種中高風險投資品種。其最終的結果很可能像當年的信託產品,成為一種小眾投資方式。
其實大家最關心的是對投資P2P的影響,從投資者的角度看,規範之後的P2P應該還有至少5年的紅利期。整改過後,整體風險大幅降低,平臺選擇變得簡單,專案選擇變得重要,逾期風險控制成為投資P2P的關鍵。
如果平臺真的打破剛兌,那麼可以說只有專業人士能投資P2P了,如果你不瞭解借款專案和借款者的資訊,對借款風險沒有任何認識,真的不適合投資P2P了。
短期內估計徹底打破剛兌可能性很小,最多是從名義上打破,所以投資者不必過於擔心。在這一點上,P2P平臺應該是最重視的,剛性兌付和客戶就像天平的兩端,只有找到平衡點P2P平臺才能夠生存下來。
與其說P2P瘋狂,不如說曾經野蠻生長。野蠻生長過後必然是大量淘沙,清者自清!
P2P的野蠻生長期從P2P誕生到2017年期間,P2P作為新事物可謂紅極一時,但是由於缺乏監管,導致其野蠻生長,其中不乏優秀企業,但更多的是魚目混珠,渾水摸魚者。據不完全統計,期間累計註冊P2P公司6000餘家,到目前在營公司僅2000家左右,在營公司中預計能夠透過整改驗收的不足1000家。
以這樣的速度生長、消滅,其造成的社會影響可想而知。民憤之大,管理之難、經營之困,讓所有與之相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愛恨交織。
P2P合規整頓期從2016年到2018年,可謂P2P合規整改期。從三不管到多部門聯合管理,到最終出臺一系列管理規定,銀監局、工商總局、工信部等中央部委成立專門機構對P2P進行重新定位、規範、約束。應該說國家對P2P是非常關愛的,在面對種種負面訊息的情況下,並沒有一棍子打死,而是依法規範,既保護了創業者,也保護了投資者。
整改的要求非常清晰:P2P就是資訊中介,業務上只能從事小額借貸業務撮合,凡與此不符的業務必須停止;管理上必須實現銀行存管,保證投資者資金相對安全;資質上具備提供網際網路資訊中介的資格;保障方面不能承諾剛性兌付,可以提供適度擔保。
P2P未來發展之我見透過合規整頓後,P2P平臺數量估計會大幅下降,今後新增的可能性幾乎為零。P2P也不再是高利率的代表,而是風險和收益匹配的一種中高風險投資品種。其最終的結果很可能像當年的信託產品,成為一種小眾投資方式。
其實大家最關心的是對投資P2P的影響,從投資者的角度看,規範之後的P2P應該還有至少5年的紅利期。整改過後,整體風險大幅降低,平臺選擇變得簡單,專案選擇變得重要,逾期風險控制成為投資P2P的關鍵。
如果平臺真的打破剛兌,那麼可以說只有專業人士能投資P2P了,如果你不瞭解借款專案和借款者的資訊,對借款風險沒有任何認識,真的不適合投資P2P了。
短期內估計徹底打破剛兌可能性很小,最多是從名義上打破,所以投資者不必過於擔心。在這一點上,P2P平臺應該是最重視的,剛性兌付和客戶就像天平的兩端,只有找到平衡點P2P平臺才能夠生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