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具體要求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檔案,應當打字或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如果《營業執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申請人的名義公章應與《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務專案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或《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品名稱或服務專案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商品或服務專案的說明。
4、如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人名稱除填寫姓名外,還須在姓名之後填寫身份證號碼;申請人地址可以填寫自然人的實際地址或通訊地址。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是立體商標和顏色組合商標,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一欄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遞交申請前請仔細檢查申請書,遞交後不得改動。填寫錯誤需提交《更正商標申請/註冊事項申請書》(書式七)並交納500元規費,申請人、商品或服務專案及商標圖樣不得更換。 45類商標類別 第1類 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森林的化學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樹脂,未加工塑膠物質,肥料,滅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屬焊接用製劑,儲存食品用化學品,鞣料,工業用粘合劑。 第2類 顏料,清漆,漆,防鏽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媒染劑,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畫家、裝飾家、印刷商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 第3類 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擦亮、去漬及研磨用製劑,肥皂,香料,精油,化妝品,發水,牙膏。 第4類 工業用油及油脂,潤滑劑,吸收、噴灑和粘結灰塵用品,燃料(包括馬達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蠟燭,燈芯。 第5類 醫用和獸醫用製劑,醫用衛生製劑,醫用營養品,嬰兒食品,膏藥,繃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劑,消滅有害動物製劑,殺真菌劑,除莠劑。 第6類 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築材料,可移動金屬建築物,鐵軌用金屬材料,非電氣用纜索和金屬線,小五金具,金屬管,保險箱,不屬別類的普通金屬製品,礦砂。 第7類 機器和機床,馬達和發動機(陸地車輛用的除外),機器傳動用聯軸節和傳動機件(陸地車輛用的除外),非手動農業工具,孵化器。 第8類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類 科學、航海、測地、攝影、電影、光學、衡具、量具、訊號、檢驗(監督)、救護(營救)和教學用具及儀器,處理、開關、傳送、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儀器和器具,錄製、通訊、重放聲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資料載體,錄音盤,自動售貨器和投幣啟動裝置的機械結構,現金收入記錄機、計算機和資料處理裝置,滅火器械。 第10類 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用儀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矯形用品,縫合用材料。 第11類 照明、加溫、蒸汽、烹調、冷藏、乾燥、通風、供水以及衛生裝置裝置。 第12類 車輛,陸、空、海用運載器。 第13類 火器,軍火及子彈,爆炸物,焰火。 第14類 貴重金屬及其合金以及不屬別類的貴重金屬製品或鍍有貴重金屬的物品,珠寶,首飾,寶石,鐘錶和計時儀器。
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具體要求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檔案,應當打字或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如果《營業執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申請人的名義公章應與《營業執照》上登記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務專案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或《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品名稱或服務專案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商品或服務專案的說明。
4、如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人名稱除填寫姓名外,還須在姓名之後填寫身份證號碼;申請人地址可以填寫自然人的實際地址或通訊地址。
5、如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是立體商標和顏色組合商標,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一欄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遞交申請前請仔細檢查申請書,遞交後不得改動。填寫錯誤需提交《更正商標申請/註冊事項申請書》(書式七)並交納500元規費,申請人、商品或服務專案及商標圖樣不得更換。 45類商標類別 第1類 用於工業、科學、攝影、農業、園藝、森林的化學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樹脂,未加工塑膠物質,肥料,滅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屬焊接用製劑,儲存食品用化學品,鞣料,工業用粘合劑。 第2類 顏料,清漆,漆,防鏽劑和木材防腐劑,著色劑,媒染劑,未加工的天然樹脂,畫家、裝飾家、印刷商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 第3類 洗衣用漂白劑及其他物料,清潔、擦亮、去漬及研磨用製劑,肥皂,香料,精油,化妝品,發水,牙膏。 第4類 工業用油及油脂,潤滑劑,吸收、噴灑和粘結灰塵用品,燃料(包括馬達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蠟燭,燈芯。 第5類 醫用和獸醫用製劑,醫用衛生製劑,醫用營養品,嬰兒食品,膏藥,繃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劑,消滅有害動物製劑,殺真菌劑,除莠劑。 第6類 普通金屬及其合金,金屬建築材料,可移動金屬建築物,鐵軌用金屬材料,非電氣用纜索和金屬線,小五金具,金屬管,保險箱,不屬別類的普通金屬製品,礦砂。 第7類 機器和機床,馬達和發動機(陸地車輛用的除外),機器傳動用聯軸節和傳動機件(陸地車輛用的除外),非手動農業工具,孵化器。 第8類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類 科學、航海、測地、攝影、電影、光學、衡具、量具、訊號、檢驗(監督)、救護(營救)和教學用具及儀器,處理、開關、傳送、積累、調節或控制電的儀器和器具,錄製、通訊、重放聲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資料載體,錄音盤,自動售貨器和投幣啟動裝置的機械結構,現金收入記錄機、計算機和資料處理裝置,滅火器械。 第10類 外科、醫療、牙科和獸醫用儀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矯形用品,縫合用材料。 第11類 照明、加溫、蒸汽、烹調、冷藏、乾燥、通風、供水以及衛生裝置裝置。 第12類 車輛,陸、空、海用運載器。 第13類 火器,軍火及子彈,爆炸物,焰火。 第14類 貴重金屬及其合金以及不屬別類的貴重金屬製品或鍍有貴重金屬的物品,珠寶,首飾,寶石,鐘錶和計時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