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規則之裁判員規則1報第一局某某先發球,司線員準備、球童準備、運動員準備——比賽開始。2報分時應先報發球員一方的分數,平分後要報"發球佔先"或"接發球佔先"。不能用其他術語報分。3報分時應按照下列的方法報:"一局結束,第一盤,局數4比2,或第一盤,局數4乎。"4報盤數分時應按照下列的方法報:"第三盤結束,局數6比4,盤數2比1,某某領先。"5一場比賽結束時按下列方法報:"比賽結束某某勝。盤數2比l,比分2比6、6比3、6比八"6在報盤分時,宣佈該場比賽獲勝者的局分。7如果運動員在第一跳後沒有及時打到球,應宣佈"兩跳"。按規則規定該球本應重發,然後該球仍處於比賽狀態,這時只有網上裁判員可以宣佈重發球。如果司線員人數不多,則裁判員應擔負判定各線的失誤和出界等。如果沒有設腳誤裁判員,則裁判員應負責判定。8由於客觀原因暫停後返回球場時,裁判員應看下司線員是否就位,比賽運動員是否位於球場上所應該站立的位置,發球順序是否正確。9如果遇到運動員自己不能控制的情況,裁判員認為有必要的話,他可以暫停比賽,但是要小心謹慎地予以處理,故意的"延誤"應從嚴掌握。10裁判員可以根據當時的光線、場地和氣候條件推遲比賽,推遲比賽需經裁判長批准。11比賽結束時,裁判員應宣佈最後比賽結果,並在記分表上簽字,將其交還記錄處或交給被指定的收表人。12裁判椅應置於球場中間,距網1.2~1.5米遠的地方。司線員的椅子要對著各自所負責看管的線。腳誤裁判應距球場3~4.5米;其他司線員應緊靠著擋網和布幕,位於球場儘可能遠的地方。司線員不應面對Sunny。
網球規則之裁判員規則1報第一局某某先發球,司線員準備、球童準備、運動員準備——比賽開始。2報分時應先報發球員一方的分數,平分後要報"發球佔先"或"接發球佔先"。不能用其他術語報分。3報分時應按照下列的方法報:"一局結束,第一盤,局數4比2,或第一盤,局數4乎。"4報盤數分時應按照下列的方法報:"第三盤結束,局數6比4,盤數2比1,某某領先。"5一場比賽結束時按下列方法報:"比賽結束某某勝。盤數2比l,比分2比6、6比3、6比八"6在報盤分時,宣佈該場比賽獲勝者的局分。7如果運動員在第一跳後沒有及時打到球,應宣佈"兩跳"。按規則規定該球本應重發,然後該球仍處於比賽狀態,這時只有網上裁判員可以宣佈重發球。如果司線員人數不多,則裁判員應擔負判定各線的失誤和出界等。如果沒有設腳誤裁判員,則裁判員應負責判定。8由於客觀原因暫停後返回球場時,裁判員應看下司線員是否就位,比賽運動員是否位於球場上所應該站立的位置,發球順序是否正確。9如果遇到運動員自己不能控制的情況,裁判員認為有必要的話,他可以暫停比賽,但是要小心謹慎地予以處理,故意的"延誤"應從嚴掌握。10裁判員可以根據當時的光線、場地和氣候條件推遲比賽,推遲比賽需經裁判長批准。11比賽結束時,裁判員應宣佈最後比賽結果,並在記分表上簽字,將其交還記錄處或交給被指定的收表人。12裁判椅應置於球場中間,距網1.2~1.5米遠的地方。司線員的椅子要對著各自所負責看管的線。腳誤裁判應距球場3~4.5米;其他司線員應緊靠著擋網和布幕,位於球場儘可能遠的地方。司線員不應面對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