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個商場二樓經營湘菜館,面積460方,合同期是5年,現已經營了兩年多,投資100萬,回本了80萬,因最近火災連連,所以消防也查的很緊,我們超過300方就要辦二次消防證,前面因打點了關係,一直沒有辦,現在換屆了,人員變更了,要求我們要辦理二次消防證,但是,因為我們租的這個位置,沒有逃生出口,現場經過勘測,也開不了出口,這就導致我們辦不了證,沒有證就要停業……我們被迫停業!鑑於這種情況,因商場的硬體問題(沒有逃生出口)不能辦理其相關證件,導致我們停業,損失慘重,請問我們是否可以找商場理賠裝修損失、經營損失以及其他損失?如果透過法律程式,我們的勝算把握有多大?謝謝!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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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寒雪冰心4251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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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農村大範仔
這個二次消防稽核驗收的是需要使用者辦理的,這個只能是自己的問題的,除非是有合同約定是原建設負責的,根據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二)營業執照影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檔案影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佈置圖;(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檔案,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效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檔案、出廠合格證。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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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義之聲001
別想多了,一般和商場無關,只是出租這個位置,所需要的資質肯定自己去跑,自己去提供,包你結婚還能包你生男孩?和招商聊聊,開商場多少有關係,你裝修又不是找商場維保單位弄的,設計也不是,扯不到商場的,只能友好協商,看看能不能找人,出點錢,搞定。
房屋設計有問題,這是開發商、設計單位的責任,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這樣情況造成的損失應該由甲方理賠,問題是乙方一開始就沒有要求甲方增加安全通的改造,而是和消防部門走後門拉關係進行妥協,現在造成的情況甲、乙雙方應該都有責任,甲方應該理賠可能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