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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寶蓋丁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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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機靈不太懂
醫生不告訴患者用什麼藥導致患者有七千多元的藥不能報銷。
住院期間,會發生不能報銷的藥品費用,相信大家都遇到過。
但,無論是患者所屬地區的《醫保協議》還是所住醫院的醫保及醫政部門都會有規定。對於醫療保險患者,在應用全自費藥品時,必須先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屬,經溝通,如患者本人者家屬同意使用的,患者本人或家屬需要在《告知書》或《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等患者應當由其監護人簽字確認)。
當然,各個醫院對於《告知書》或《知情同意書》的名稱不同,但一定會有這個程式。
出現上面的情況應該怎麼辦?如果你的病歷裡,有這份告知書,並且,有患者或家屬的簽字。那麼,這部分費用應該你自己承擔。
如果你的病歷裡,沒有這份告知書,那這種情況就屬於違規行為。
患者或患者家屬可以向院醫務科或地區的醫療行政部門或市長熱線投訴。
這種投訴是一定有結果的。
建議:關於疾病的檢查和診斷到正規醫院的專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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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症醫學科小醫生
醫生只負責決定用什麼藥,不負責醫保報銷的問題。況且醫院裡有幾千種藥,醫生也記不住每種藥的報銷比例。只有全自費藥品需要簽署自費同意書。如果這個藥一直上萬元,哪怕醫保只報1000,剩下自費的9000也不需要簽字
首先醫生會告訴你用什麼藥。其次什麼藥報銷與否與醫生無關,和醫保部門有關。還有就是哪個藥能報銷與否及能報銷多少醫生開藥時會告知你。再說你交錢之前就知道了不能報銷為什麼還交錢取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