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司法鑑定中心解答: 一、上戶親子鑑定所需要的手續:上戶親子鑑定屬於上戶關係人自行舉證過程,因而鑑定證明僅需鑑定當事人提供: 1、能夠證明被鑑定人身份的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身份證明、出生證等。無以上證明者就需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申請鑑定證明。 2、被鑑定人必須到司法鑑定中心採血參加鑑定,並完成身份驗證工作。主要驗證身份證明、留指紋、照相。 3、如因鑑定人確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鑑定中心取樣等,可聯絡司法鑑定中心工作人員上門取樣和驗證身份。 二、選擇鑑定機構。目前做親子鑑定的機構很多,但上戶親子鑑定,屬於司法鑑定的範疇,所以,選擇鑑定機構,必須要有《司法鑑定許可證》,親子鑑定報告一定要全國有效並被全國的公安、司法等部門認可,必要時還需要國際認可的司法鑑定機構做鑑定(如孩子被拐騙到國外或香港等地區)等。 三、上戶親子鑑定參與鑑定的人員:僅從上戶需求考慮,可以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鑑定就可以憑鑑定結論上戶。但因親子鑑定中基因突變因素及上戶口諸多因素考慮,上戶親子鑑定最好是做父母子(女)三人做親子鑑定。 四、被鑑定者半年內輸過他人的血,或在兩年內進行過骨髓移殖,無法得出準確的結論。需要鑑定者應該避過以上時間。 做親子鑑定的程式: (一)私人做親子鑑定應到當地司法部門辦理委託手續。 (二)當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護照)、出生證、結婚證等有效證件的正本,由鑑定單位的工作人員核對和驗證身份無誤後,影印存檔,正本當即歸還當事人。 (三)當事人親筆填寫“親子鑑定申請書”,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原因等。孩子年幼無書寫能力的,可由父母代為填寫,再由小孩按手印確認。 (四)親子鑑定單位給當事人拍照存檔,合影照片將用於親子鑑定報告。 (五)採集每位當事人的血樣,每人採血2—3毫升;採血完畢,要求被採血當事人簽名,並由當事人按指紋確認;當事人繳付親子鑑定費用。
神州司法鑑定中心解答: 一、上戶親子鑑定所需要的手續:上戶親子鑑定屬於上戶關係人自行舉證過程,因而鑑定證明僅需鑑定當事人提供: 1、能夠證明被鑑定人身份的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身份證明、出生證等。無以上證明者就需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申請鑑定證明。 2、被鑑定人必須到司法鑑定中心採血參加鑑定,並完成身份驗證工作。主要驗證身份證明、留指紋、照相。 3、如因鑑定人確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鑑定中心取樣等,可聯絡司法鑑定中心工作人員上門取樣和驗證身份。 二、選擇鑑定機構。目前做親子鑑定的機構很多,但上戶親子鑑定,屬於司法鑑定的範疇,所以,選擇鑑定機構,必須要有《司法鑑定許可證》,親子鑑定報告一定要全國有效並被全國的公安、司法等部門認可,必要時還需要國際認可的司法鑑定機構做鑑定(如孩子被拐騙到國外或香港等地區)等。 三、上戶親子鑑定參與鑑定的人員:僅從上戶需求考慮,可以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鑑定就可以憑鑑定結論上戶。但因親子鑑定中基因突變因素及上戶口諸多因素考慮,上戶親子鑑定最好是做父母子(女)三人做親子鑑定。 四、被鑑定者半年內輸過他人的血,或在兩年內進行過骨髓移殖,無法得出準確的結論。需要鑑定者應該避過以上時間。 做親子鑑定的程式: (一)私人做親子鑑定應到當地司法部門辦理委託手續。 (二)當事人必須提供身份證(護照)、出生證、結婚證等有效證件的正本,由鑑定單位的工作人員核對和驗證身份無誤後,影印存檔,正本當即歸還當事人。 (三)當事人親筆填寫“親子鑑定申請書”,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原因等。孩子年幼無書寫能力的,可由父母代為填寫,再由小孩按手印確認。 (四)親子鑑定單位給當事人拍照存檔,合影照片將用於親子鑑定報告。 (五)採集每位當事人的血樣,每人採血2—3毫升;採血完畢,要求被採血當事人簽名,並由當事人按指紋確認;當事人繳付親子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