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爆,指電氣裝置的外殼失去耐爆效能或隔爆效能,就叫做失爆。
按照國家標準《GB3836.1-2000》和礦業公司《井下電氣安全檢查有關問題的若干要求》的有關規定:
隔爆外殼
隔爆外殼應清結、完整無損,並有清晰的防爆標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1、新到的電氣裝置無防爆標誌和生產許可證號、MA煤安標誌的為失爆。
注:對井下使用的電器防爆裝置也應有防爆標誌;2002年以後購進的裝置應有MA煤安標誌。
2、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為失爆。
注:嚴重變形指變形長度超過50毫米。同時凸凹深度超過5毫米者。
3、用未經國家授權的指定檢驗單位發證的工廠所生產的防爆 電氣裝置或防爆部件(指受壓傳爆關鍵件)。或自行隨意對外殼進行切割、焊補的為失爆。
4、防爆殼內外有鏽皮脫落者為失爆。
注;內外有鏽皮脫落者,兩個條件應同時具備,重點是檢查內部。
5、閉鎮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為失爆。
6、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鬆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為失爆。
7、隔爆裝置隔爆腔之間直接貫通,如去掉防爆電機接線盒內隔爆絕緣座為失爆。
8、變隔爆外殼設計安裝形狀,造成電氣間隔或爬電距離不符合規定的為失爆。
失爆,指電氣裝置的外殼失去耐爆效能或隔爆效能,就叫做失爆。
按照國家標準《GB3836.1-2000》和礦業公司《井下電氣安全檢查有關問題的若干要求》的有關規定:
隔爆外殼
隔爆外殼應清結、完整無損,並有清晰的防爆標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失爆。
1、新到的電氣裝置無防爆標誌和生產許可證號、MA煤安標誌的為失爆。
注:對井下使用的電器防爆裝置也應有防爆標誌;2002年以後購進的裝置應有MA煤安標誌。
2、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為失爆。
注:嚴重變形指變形長度超過50毫米。同時凸凹深度超過5毫米者。
3、用未經國家授權的指定檢驗單位發證的工廠所生產的防爆 電氣裝置或防爆部件(指受壓傳爆關鍵件)。或自行隨意對外殼進行切割、焊補的為失爆。
4、防爆殼內外有鏽皮脫落者為失爆。
注;內外有鏽皮脫落者,兩個條件應同時具備,重點是檢查內部。
5、閉鎮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為失爆。
6、隔爆室(腔)的觀察窗(孔)的透明板鬆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為失爆。
7、隔爆裝置隔爆腔之間直接貫通,如去掉防爆電機接線盒內隔爆絕緣座為失爆。
8、變隔爆外殼設計安裝形狀,造成電氣間隔或爬電距離不符合規定的為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