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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FNA和V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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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骨科袁鋒
一般情況下,車禍後小腿骨折,臨床上最常用的就是內固定鋼板加螺釘,從你發出的圖片上來看,因為外面打的石膏,如果這個圖片是你的腿的話,那我估計你當時是打的內固定,而不是外固定,因為外固定支架是要放在小腿外面的,而內固定的鋼板和螺釘是放在骨頭的表面,面板裡面的。而如果是打的外固定支架的話,這個腿並不是你自己的腿,那麼,拆除時間也有所不同,我這裡分情況來講一下。
不管是內固定還是外固定,我們臨床上一般建議,要在骨折完全長好以後才能拆除,但其實內固定和外固定的拆除時間又有所不同。
首先講一下內固定的拆除時間,對於小腿骨折,尤其是脛骨中遠段的骨折,由於血供比較差,所以比較難癒合,容易產生骨不連。所以建議手術後定期複查x片看一下,一般情況下,建議手術後一個月,三個月,半年,一年分別複查x片,由於內固定放在體內,所以對人體的干擾比較小,一般情況下我們建議至少一年取出鋼板以及螺釘,當然,前提是要在複查x片,骨頭長好的情況下,就是複查x片,沒有明顯看到骨折線,骨折端已經完全癒合,才能拔除內固定。對於小腿中遠端的骨折,由於血供比較差,所以癒合比較慢,一般情況下,其實最佳的取出時間我們建議是一年半。當然超過一年骨折已經長好,也可以取出。因此內固定的拆除時間至少一年,一年半最佳。當然,晚些時候也問題不大。
第二,再講一下外固定的拆除時間,由於近年來內固定的發展,所以目前基本上是以內固定為主,外固定為輔,對於外固定支架,比較適用於小腿的開放性骨折,當然,對於比較清潔的開放性骨折,急診手術可以採用內固定直接一期縫合,對於可疑感染或已經感染的傷口,可以採用外固定支架,由於曠置在體外,對身體造成諸多不便,而且也是一個感染的潛在性因素,因此我們一般建議,在骨折基本長好的情況下,儘快拔除外固定支架,尤其是過踝關節或者過膝關節的外固定支架,由於涉及到關節的活動度,一般建議三個月左右即可拿掉,拿掉以後就要開始關節的活動度鍛鍊,否則容易引起關節的黏連或者僵直。而對於未過骨關節線的外固定支架,一般我們建議六個月左右,複查x片,如果骨折線基本模糊,基本骨折已經長好就可以拿掉了。所以外固定支架的拆除時間一般建議三個月到半年,當然具體要看骨折的癒合程度,如果骨折沒有癒合,建議適當延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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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個問題不能這麼千篇一律的回答。因為當時你選擇外固定的四個鋼釘的話,你這個骨折要麼是開放性的骨折,要麼就是當時小腿軟組織腫脹非常嚴重,沒有辦法選擇內固定。這種情況就出現了骨折處軟組織損傷非常嚴重或者是骨折粉碎性的一個問題了。所以骨折之後三個月就能癒合或者說一年就可以去掉固定物,就不符合常規了。
所以你現在這個東西什麼時候能夠去掉,只能是定期的複查,並且嚴格的遵照你主治醫師的意見。要是當時四個鋼釘,有兩個超過了踝關節的話。那肯定是在兩個月到三個月左右的時間需要給它取出來,不然的話,時間長了你這個關節的活動就受到嚴重的影響。
那要是本身釘道出現了嚴重感染的情況,不管多長時間都是需要取出來的。還有就是沒有超過關節也沒有感染,那就是定期拍片複查,觀察骨折的癒合情況。只有等到骨折基本癒合了才可以,所以說沒有一個確定的,到底什麼時候把它取出來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