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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遊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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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巧得很001
第一次耕種土地承包到戶是82年下半年至83年上半年。過了幾年後,由於土地和人員變化,又進行了二次承包。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開始,南方經濟快速發展,孔雀和麻雀都東南飛了。農村以留守老人和兒童及部分農技承包人員為主,土地閒置比較嚴重,村委權力縮小,也沒積極性;關鍵是農村對土地的依附已經大不如前了。特別是城市周邊有土地的居明已經變現,不可能再重新給他們分地。所以再也沒有進行第三次分配。邊遠山區倒是有些地方進行承包換人。
所以,從多方面分析,第二次未分到土地 ,或分到後已經賣掉了,再不可能給你們分配,這對別人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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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來風102781141
首先得明確,標題的提法不太妥!具體是指“二次分地”這四個字不妥!因為在中國的農村,存在給農民分地的情形,有如下幾種情況:一是剛解放時,把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農民,這種土地是農民私有的,與現在的集體所有性質不同,這種情形存在只有幾年,便變為集體所有了;二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初,中國農村的土地所有制改變,原來私有的變為集體所有,就是“生產隊”或者“大隊”所有,但仍留給每戶少量的自留地。以上所說,就是中國解放以來給農民分地的情況!
除此之外,中國農民得到土地的情況還有兩次。只是取得土地的方式不是“分得”,而是農戶與村集體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取得。第一次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第二次是上世紀未。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農村土地承包實施是“生不增,死不減”。並且,第二次土地承包,是第一次合同的延期。
本問所說的分地,我認為指的是承包地!本問說二次分地時得不到土地的農民,應是說第二次土地承包時得不到土地。這種情形普遍存在!這是因為第二次承包實際上是前次合同的繼續生效履行,你第一次沒地,第二次肯定也沒地。
解決辦法是,村裡有的農戶退出土地了,比如五保戶死了,村小組有地了,你與村小組簽訂承包合同便可。不然,你只好等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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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bCd6666和天下
二次分地時有的農民沒分到,怎麼辦?
這種情況絕大部分是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當時為逃避沉重的各種稅費而你選擇了遠走它鄉謀生,屬於自動放棄家庭聯產責任承包權,現在土地有了附著紅利才想著分一杯羹,晚了!
現如今農村集體根本沒有可供分配的土地,資源已近枯竭。就是有那麼一點機動土地也不可能分給你。新生兒、新增媳婦兒大有人在,他們都在翹首以盼,再怎麼著也輪不到你這種滿肚子花花腸子的人。你屬於自動放棄,認命吧。
要說怎麼辦,我認為還是有辦法的,如果你自覺認為還想作田弄地。
可以向有意原出租土地的農戶承租一部分,如果有經濟實力也可以流轉一部分,或直接買斷(屬退出機制,說買斷不好聽)。如果這種條件你都不具備,那只有一條路可走:
重操舊業,外出謀生。精細活,重活幹不了,守守門樓也是可以的。像你這種情況多的是,別人不也過得風生水起?
天無絕人之路,只要你肯幹,活命不在話下。躺著想入非非,真的沒得救!有樣冇樣,看看世上,別人都在幹什麼?如何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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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真的不好回答,自從土地實行私有承包制後,當時人口該分配到田地的分配到,也別指望二次分配了,由其農村種地人想思,當時分配這塊田地的人就想著一輩子這塊田地是我的了。如果要改變現狀,除非國家下政策全國執行到位(可能會動用資金補償和法律刑法),因為各地肯定有土霸王,不講道理的人大把,這個勞民又傷財的事情,肯定的來說,現有執政政府不會去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