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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讓足球飛

    但是如果是裁判辱罵球員,這怎麼算呢?其實如果裁判也辱罵了球員,那他也會受到相應的懲罰,禁止吹罰相應的比賽場數,處罰金甚至得到更嚴厲的處分。但是無論怎麼處罰裁判,對於該場次的比賽結果是沒有什麼影響的。除非影響特別惡劣,國際足聯可能會要求重賽。

    在2016年8月21日,中甲聯賽北京人和與武漢卓爾的一場比賽中,上半場最後階段發生了有爭議的情況。當值裁判罰下了一名武漢卓爾球員,並給了北京人和1個點球。不過卓爾球員被罰下後向場邊的第四官員投訴,因為裁判辱罵了他。

    當時人和球員在武漢卓爾禁區附近摔倒了,裁判判罰點球以後,武漢卓爾球員上去找裁判理論,並且與人和的球員有身體接觸,主裁判當即罰下卓爾球員周燎,隨後武漢卓爾球員繼續和裁判理論。比賽曾一度中斷了長達5分鐘,卓爾球員艾志波認為裁判罵他髒話,所以向第四官員投訴,連臺上的裁判監督也到球場內瞭解情況。

    但是,判罰結果並沒有因此發生改變,反而是球員周燎遭到了嚴重的處罰。

    同樣在中甲聯賽,中甲聯賽第17輪,武漢卓爾和梅州客家的比賽中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比賽最後階段,裁判給了武漢卓爾一個點球,梅州客家球員上去理論,但是裁判並沒有體會梅州球員。

    賽後武漢球員更是在微博上爆料,裁判在球場上罵了他們,原話是這樣的:我就這樣吹了,愛踢就踢,不踢就滾,草泥馬!

    筆者認為,無論是裁判還是球員,都應該相互尊重對方,球員要尊重裁判的判罰,裁判也要尊重球員所付出的努力。任何人辱罵對方都應該受到相應的懲罰,如果都以浮躁的心態去應對,那隻會讓足球“變味”。

  • 2 # Asaikana

      裁判罵球員,和球員罵裁判是一樣的。因為在足球領域,各個國家、各個賽事的《紀律準則》的適用物件不僅僅包括球員和教練,也包括球場裡的任何一個人,裁判組等比賽官員一樣在管轄範圍內。但不同的是,裁判是場上的執法者,他可以在場上輕鬆地對球員進行處罰(如出示紅黃牌),但球員不可以向裁判直接執行處罰。因此,在遇到明顯違反紀律準則的裁判員時,球員應按照以下流程操作,以爭取使裁判受到懲罰:

      

      1、在被裁判辱罵後,應立刻在場中做出反應,這個反應不是讓球員也去回罵(這反而自己也會被處罰),而是要表現出震驚、憤怒的表情,或採取容易識別的唇語和大聲的陳述,讓攝像機捕捉到,並讓現場其他人瞭解事情的過程。

      

      2、場邊教練組瞭解情況後,由領隊或隊務直接和第四官員、以及看臺上的裁判監督和比賽監督知道這一事件,並第一時間表示抗議。

      

      3、賽後立刻草擬申訴書,向比賽監督和裁判監督正式提交。這並非裁判的場上判罰,而是紀律處罰事件,因此屬於紀律委員會受理的範圍之內。

      

      4、為了收集證據,一般紀律委員會會採取聽證的形式。此時應召集場上球員集體作證,並附上以上1-3的情況說明。

      

      5、裁判被認定有辱罵行為後,由於並非錯漏判原因,因此不會被保護,會直接對外公佈停賽處罰決定,同時也會對他下一年度的評級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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