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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97118274321

    總結來說,就是利用壟斷優勢惡意競爭。舉幾個栗子:

    在Windows3.0誕生之後,利用Word擠倒Wordperfect,以Excel壓垮蓮花公司。只要是靠時間差,微軟的辦公軟體可以跟新作業系統同步開發,而對手則只能等新系統面世後再著手開發BTW,二者都是在DOS時代在微軟的平臺上開發軟體,使DOS更具競爭力,間接幫微軟打敗蘋果的隊友。然後是Netscope(網景),微軟利用免費加捆綁銷售的方式輕鬆打敗了它。事後微軟雖然惹來了反壟斷的官司,但網景還沒等到官司打贏就斷氣了。不久之後,微軟故伎重演,以捆綁播放器的方法打敗了做媒體播放器的Realplayer的RealNetworks公司。但是,到了網際網路時代,捆綁銷售這招就完全不靈了。在和雅虎和Google的競爭中,微軟燒了那麼多錢卻不見有多大效果。BTW,谷歌那時候確實很機靈。在微軟的搜尋引擎之前,谷歌就和戴爾、惠普以及一些軟體公司談好了,在他們的微機或軟體上預裝Google工具欄。微軟自己也為這事打了很多官司賠了不少錢(下面會列舉),其中最大的一次是,2000年微軟差點被美國司法部強制拆分,要拆成一個作業系統公司和一個經營其他軟體的公司。當天,微軟的股價狂跌一般,市值從5000億縮水至不到3000億。在第二天晚上的千人酒會上,微軟以外的所有人對這個結果都很高興。這說明微軟的壟斷行為確實犯了眾怒。微軟在智慧財產權上超過一億美元的歷次賠償金額:獲賠償公司 金額(億美元)————————————————————————————太陽 19.5IBM 8.5美國線上 7.5蘋果 2.5DR 5Novell 5.3Gateway 1.5Eolas 5.3InterTrust 4.4AT&T 未透露注:資料來自《浪潮之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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