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獨唱:一個人單獨演唱歌曲,稱為獨唱。人聲分類中的任何聲部都可以擔任獨唱。演唱時一般用鋼琴或小樂隊伴奏,有時還可加入人聲伴唱。獨唱要求演唱者有較高的藝術素養和較好的歌唱技巧,獨唱者是音樂作品的解釋者和表現者,他(她)直接運用聲和情對音樂作品進行藝術的再創造。 (2)齊唱:很多人一起演唱單聲部的歌曲,稱為齊唱。齊唱的人數多少不限,可以是男女混聲齊唱,也可以是男聲齊唱或女聲齊唱。齊唱時,可以用樂器伴奏,也可以不用樂器伴奏。齊唱要求歌聲整齊、統一、宏亮。齊唱歌曲大都富於戰鬥性和號召力,是群眾歌詠活動中的主要形式。 (3)合唱:將許多人分成幾個聲部,同時演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曲調的歌曲,稱為合唱。常見的合唱形式有:混聲二部合唱(由男女聲混合組成),混聲四部合唱(由女高、女低、男高、男低四個聲部組成),同聲合唱(分男聲、女聲、童聲的二部、三部合唱)等形式。合唱一般用鋼琴或樂隊伴奏,但也有不用樂器伴奏的,稱為無伴奏合唱。合唱有著豐富的表現力,講究整體音響的諧和與協調,要求各聲部的音色相應統一,音量相應平衡,各聲部的出現有層次。另外,對各聲部的音準、節奏、力度、速度都有嚴格的要求。 (4)對唱:兩個人或兩組人作對答式的演唱,稱為對唱。對唱有男女聲對唱,男聲對唱,女聲對唱等形式。對唱大多是單聲部歌曲,氣氛熱烈而歡快。 (5)重唱:多聲部的歌曲每聲部只有一人(或二人)演唱的,稱為重唱。重唱有男女聲二重唱,男聲或女聲重唱(包括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等形式。重唱和對唱的主要區別,就在於重唱是以多聲部(兩個聲部或兩個聲部以上)的形式出現。但是有的歌曲往往將對唱和重唱結合在一起。如黃河大合唱中的《河邊對口曲》,先是甲、乙兩兩男聲對唱,然後將甲、乙兩個曲調疊置起來,組成重唱。 (6)輪唱:將許多人分成兩個或三個、四個聲部,各聲部相隔一定的拍數,先後演唱同一曲調,稱為輪唱。輪唱時,各聲部形成此起彼落、相互呼應的熱烈氣氛。這種手法叫做卡農,是復調音樂的一種。
(1)獨唱:一個人單獨演唱歌曲,稱為獨唱。人聲分類中的任何聲部都可以擔任獨唱。演唱時一般用鋼琴或小樂隊伴奏,有時還可加入人聲伴唱。獨唱要求演唱者有較高的藝術素養和較好的歌唱技巧,獨唱者是音樂作品的解釋者和表現者,他(她)直接運用聲和情對音樂作品進行藝術的再創造。 (2)齊唱:很多人一起演唱單聲部的歌曲,稱為齊唱。齊唱的人數多少不限,可以是男女混聲齊唱,也可以是男聲齊唱或女聲齊唱。齊唱時,可以用樂器伴奏,也可以不用樂器伴奏。齊唱要求歌聲整齊、統一、宏亮。齊唱歌曲大都富於戰鬥性和號召力,是群眾歌詠活動中的主要形式。 (3)合唱:將許多人分成幾個聲部,同時演唱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曲調的歌曲,稱為合唱。常見的合唱形式有:混聲二部合唱(由男女聲混合組成),混聲四部合唱(由女高、女低、男高、男低四個聲部組成),同聲合唱(分男聲、女聲、童聲的二部、三部合唱)等形式。合唱一般用鋼琴或樂隊伴奏,但也有不用樂器伴奏的,稱為無伴奏合唱。合唱有著豐富的表現力,講究整體音響的諧和與協調,要求各聲部的音色相應統一,音量相應平衡,各聲部的出現有層次。另外,對各聲部的音準、節奏、力度、速度都有嚴格的要求。 (4)對唱:兩個人或兩組人作對答式的演唱,稱為對唱。對唱有男女聲對唱,男聲對唱,女聲對唱等形式。對唱大多是單聲部歌曲,氣氛熱烈而歡快。 (5)重唱:多聲部的歌曲每聲部只有一人(或二人)演唱的,稱為重唱。重唱有男女聲二重唱,男聲或女聲重唱(包括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等形式。重唱和對唱的主要區別,就在於重唱是以多聲部(兩個聲部或兩個聲部以上)的形式出現。但是有的歌曲往往將對唱和重唱結合在一起。如黃河大合唱中的《河邊對口曲》,先是甲、乙兩兩男聲對唱,然後將甲、乙兩個曲調疊置起來,組成重唱。 (6)輪唱:將許多人分成兩個或三個、四個聲部,各聲部相隔一定的拍數,先後演唱同一曲調,稱為輪唱。輪唱時,各聲部形成此起彼落、相互呼應的熱烈氣氛。這種手法叫做卡農,是復調音樂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