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說我贊同這個操作。近年來各種專利加分、資助、優惠、減稅、減刑。。而實踐往往背離政策初衷,導致正經的專利人苦不堪言,不正經的渾水摸魚。。。
另外,前天同事問我,那個科技成果鑑定辦法裡為什麼說對已經申請專利的技術,不再進行鑑定?我說那是1994年的辦法,那個時候對專利是什麼東西有誤解吧,也可以說是時代侷限性,可以理解。
你的問題和這個有些類似,都是源於“我們”曾經(甚至現在也有很多人)把專利神秘化、神聖化了,把專利等同於高水平的發明創造,把政府頒發的專利證書等同於對高水平發明創造的認可認定,而國家多年以來一致鼓勵發明創造、鼓勵創新、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這是背景
因此,就有了一系列引導政策……自主招生專利加分、升學專利加分、評職稱專利加分、評獎專利越多越好、犯人有專利可減刑,以及申請專利有資助等等
事實上,這些政府制定的加分或資助政策,道理上似乎不太合適……申請專利者公開專利技術並交納申請費和維持費,作為對價,獲得法律授予的不讓任何人使用自己專利技術的權利。如果再額外給予專利申請人優惠或資助,對於其他人,好像也不公平
可是,在大力提倡自主創新鼓勵發明的時代背景下,加上廣泛宣傳引導社會大眾提高智慧財產權意識、不斷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的政策環境下,以上政策似乎都那麼地合情合“理”……
而今,對於專利的看法,發生了變化,說量太多、質太差,國家政策開始提升專利質量、培育高價值專利、打擊非正常申請,社會輿論開始詬病垃圾專利,吃瓜群眾也開始傳話說大部分專利是“垃圾專利”
於是,取消專利加分,甚至其他優惠和資助政策,也就一樣合情也更合理了
首先得說我贊同這個操作。近年來各種專利加分、資助、優惠、減稅、減刑。。而實踐往往背離政策初衷,導致正經的專利人苦不堪言,不正經的渾水摸魚。。。
另外,前天同事問我,那個科技成果鑑定辦法裡為什麼說對已經申請專利的技術,不再進行鑑定?我說那是1994年的辦法,那個時候對專利是什麼東西有誤解吧,也可以說是時代侷限性,可以理解。
你的問題和這個有些類似,都是源於“我們”曾經(甚至現在也有很多人)把專利神秘化、神聖化了,把專利等同於高水平的發明創造,把政府頒發的專利證書等同於對高水平發明創造的認可認定,而國家多年以來一致鼓勵發明創造、鼓勵創新、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這是背景
因此,就有了一系列引導政策……自主招生專利加分、升學專利加分、評職稱專利加分、評獎專利越多越好、犯人有專利可減刑,以及申請專利有資助等等
事實上,這些政府制定的加分或資助政策,道理上似乎不太合適……申請專利者公開專利技術並交納申請費和維持費,作為對價,獲得法律授予的不讓任何人使用自己專利技術的權利。如果再額外給予專利申請人優惠或資助,對於其他人,好像也不公平
可是,在大力提倡自主創新鼓勵發明的時代背景下,加上廣泛宣傳引導社會大眾提高智慧財產權意識、不斷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的政策環境下,以上政策似乎都那麼地合情合“理”……
而今,對於專利的看法,發生了變化,說量太多、質太差,國家政策開始提升專利質量、培育高價值專利、打擊非正常申請,社會輿論開始詬病垃圾專利,吃瓜群眾也開始傳話說大部分專利是“垃圾專利”
於是,取消專利加分,甚至其他優惠和資助政策,也就一樣合情也更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