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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使用者5828177855

    題主的問題是不存在的,首先土地屬於國有資源,農地的承包人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以何來繼承一說,正常法律法規上農地承包人死亡時,應由村集體收回重新分配承包,現實中由於土地承包有一定時限,所以習慣上農地承包人死亡時,所承包的土地一般由親屬暫時使用,注意這絕不是繼承,下一輪土地承包時,已死亡的農村戶口居民自動失去土地承包權利,且上一輪承包的土地一定會被收回,國家的東西個人怎可能有繼承權?

  • 2 # 農醫生

    關於這個問題,根據農村人的老思想,出嫁女就不應該有父母的土地繼承權,在農村如果有哥哥弟弟的情況下,如果父母給出嫁女就是情分,不給也是本分。

    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女兒出嫁以後戶口還在村裡,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土地,但是宅基地的話,應該屬於男性後代的,如果哥哥弟弟沒有後代的話,在他們百年以後,宅基地就會歸國家所有。

    其實在我們農村沒有繼承土地這一說,因為中國農村的土地分配;是農民只有使用權和承包經營權,沒有買賣和轉讓這個權利,最終土地的所有權還是屬於集體的,所以如果出嫁女,戶口沒有在村裡的話,就不能分到村裡的土地,出嫁女可以在婆婆家分到一部分土地的承包權,孃家和婆家,出嫁女只能選擇一方來分配土地,如果在婆家分到土地了,孃家就不會再有土地承包權和使用權。

  • 3 #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出嫁女在有弟弟的情況下,能分到父母的土地繼承土地權嗎?

    在國內,家裡的女孩子和男孩子相比,總是要受到一些歧視的。不只是在農村,城市中也是如此。房產、財產,女孩子繼承的總是要比男孩子少一些,主要還是“重男輕女”的思想在作怪。

    其實對於家裡的女孩子來說,無論戶口是在原住地或者已經遷出,都對父母遺留的耕地和房屋有繼承的權利的。

    對於耕地來說,在《土地承包法》中第三十一條有明確的司法解釋,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由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那麼,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樣都有繼承的權利。除非是老人立過遺囑由兒子繼承。

    而對於宅基地來說,沒有繼承的說法。能繼承的只能是地上的房屋,因此,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樣也是有對房產的繼承權利的。

    所以,對於題主提出的這個問題來說,無論是耕地還是房屋,女孩子都有繼承的權利。如果家裡的男孩子阻撓的話,是可以透過司法手段來保障自己的權益的。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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