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將戰爭區分為“挾義而戰”和“爭私結怨”兩大類(《攻權》,《續古逸叢書》本,下同),支援“誅暴亂,禁不義”的戰爭,反對“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的戰爭。強調戰爭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封建統一,“併兼廣大以一其制度”。認為“兵者,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裡”,認識到政治是根本,軍事是枝幹,是政治的發展和表現;認為經濟是決定戰爭勝負的基礎,因而注重耕戰,把發展農業作為治國之本;商業對戰爭勝負有重大影響,“市者,所以給戰守也”,“夫提天下之節制,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同時,又認為軍事上的勝利會促進國內政治和經濟的發展,“戰勝於外,福產於內”(《兵談》,漢簡本)。主張慎戰,反對輕率用兵,要“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 二、治軍思想 高度重視軍隊的法制建設。認為軍隊必須首先建立嚴密的制度,“凡兵,制必先定”,“明制度於前, 重威刑于後 ”;強調嚴明賞罰 ,“ 刑上究”,“賞下流”,並制定了諸如聯保、軍隊營區劃分 、警戒 、禁令、戰場賞罰規定及將吏實施懲罰許可權、戰鬥編組、訊號指揮等各種條令。同時,強調法制必須與教化相結合,“先禮信而後爵祿,先廉恥而後刑罰,先親愛而後律其身”,要求“審開塞,守一道”,恩威兼施,思想整治(“使民無私”)與物質手段(“因民之所生以制之”)相結合,用以達到“治”的目的。重視將帥的選拔,嚴厲批評當時“世將”制度,主張“舉賢用能”、“貴功養勞”。要求將帥必須為人表率,公正廉明,有犧牲精神,“ 為將忘家,逾垠忘親,指敵忘身”;與士卒關係要融洽, 使其服從命令,“如四肢應心也”。為此,應廢除繁文縟節,“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責禮 ”;把“心狂” 、“耳聾”、“目盲”視為將帥修養的三大弊端。主張裁減軍隊,訓練精兵;明確提出兵教的目的是“開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講究訓練方法,要求從伍抓起,自下而上地逐級合練,由各級之長負責,以賞罰為手段,從實戰出發,因人施教,嚴格訓練。 三、作戰指導思想 認為戰爭有三種勝利:不戰服人的“道勝”,威懾屈人的“威勝”,戰場交鋒的“力勝”。重視戰爭準備,要求在戰略決策、選用將領、進攻理論等方面勝過敵人;興師用兵,必須首先詳審“內外之權”,準確掌握敵我“兵有備闕,糧食有餘不足”、“出入之路”等情況,計先定,慮早決。主張先機制敵,“權先加人者,敵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敵無威接。故兵貴先”。認為“戰在於治氣,攻在於意表,守在於外飾”。強調高度靈活地利用客觀規律,“戰權在乎道之所極”(《戰權》,《直解》本),運用“有無”策略(“有者無之,無者有之”)、“奇正”手段制敵取勝;提出“正兵貴先,奇兵貴後,或先或後,制敵者也”。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略,如“地大而城小者,必先收其地;城大而地窄者,必先攻其城;地廣而人寡者,則絕其厄”(《兵教下》)等。 四、軍事辯證法思想 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認為求神鬼不如重“人事”,反對“考孤虛,佔咸池,合龜兆,視吉凶,觀星辰風雲之變”的迷信做法;提出“往世不可及,來世不可待,求己者也”的觀點。注重從事物的聯絡中研究戰爭;強調認識和運用戰爭運動的規律;對強弱、攻守、有無、專散、文武等諸矛盾的對立與轉化有較深刻的認識,特別是在對軍事與政治、經濟等關係的認識上,表現出某些高於前人的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思想。 《尉繚子》雜取法、儒、墨、道諸家思想而論兵,在先秦兵書中獨具一格,對後世有深遠影響。後世兵家對其思想內容多有引述和闡發 ,日本研究《 尉繚子》的著述約30餘種,北韓也有刊本。它豐富而具體的軍制、軍令等內容,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但主張治國治軍用法嚴
尉繚子》將戰爭區分為“挾義而戰”和“爭私結怨”兩大類(《攻權》,《續古逸叢書》本,下同),支援“誅暴亂,禁不義”的戰爭,反對“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的戰爭。強調戰爭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封建統一,“併兼廣大以一其制度”。認為“兵者,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裡”,認識到政治是根本,軍事是枝幹,是政治的發展和表現;認為經濟是決定戰爭勝負的基礎,因而注重耕戰,把發展農業作為治國之本;商業對戰爭勝負有重大影響,“市者,所以給戰守也”,“夫提天下之節制,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同時,又認為軍事上的勝利會促進國內政治和經濟的發展,“戰勝於外,福產於內”(《兵談》,漢簡本)。主張慎戰,反對輕率用兵,要“見勝則興,不見勝則止”。 二、治軍思想 高度重視軍隊的法制建設。認為軍隊必須首先建立嚴密的制度,“凡兵,制必先定”,“明制度於前, 重威刑于後 ”;強調嚴明賞罰 ,“ 刑上究”,“賞下流”,並制定了諸如聯保、軍隊營區劃分 、警戒 、禁令、戰場賞罰規定及將吏實施懲罰許可權、戰鬥編組、訊號指揮等各種條令。同時,強調法制必須與教化相結合,“先禮信而後爵祿,先廉恥而後刑罰,先親愛而後律其身”,要求“審開塞,守一道”,恩威兼施,思想整治(“使民無私”)與物質手段(“因民之所生以制之”)相結合,用以達到“治”的目的。重視將帥的選拔,嚴厲批評當時“世將”制度,主張“舉賢用能”、“貴功養勞”。要求將帥必須為人表率,公正廉明,有犧牲精神,“ 為將忘家,逾垠忘親,指敵忘身”;與士卒關係要融洽, 使其服從命令,“如四肢應心也”。為此,應廢除繁文縟節,“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責禮 ”;把“心狂” 、“耳聾”、“目盲”視為將帥修養的三大弊端。主張裁減軍隊,訓練精兵;明確提出兵教的目的是“開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講究訓練方法,要求從伍抓起,自下而上地逐級合練,由各級之長負責,以賞罰為手段,從實戰出發,因人施教,嚴格訓練。 三、作戰指導思想 認為戰爭有三種勝利:不戰服人的“道勝”,威懾屈人的“威勝”,戰場交鋒的“力勝”。重視戰爭準備,要求在戰略決策、選用將領、進攻理論等方面勝過敵人;興師用兵,必須首先詳審“內外之權”,準確掌握敵我“兵有備闕,糧食有餘不足”、“出入之路”等情況,計先定,慮早決。主張先機制敵,“權先加人者,敵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敵無威接。故兵貴先”。認為“戰在於治氣,攻在於意表,守在於外飾”。強調高度靈活地利用客觀規律,“戰權在乎道之所極”(《戰權》,《直解》本),運用“有無”策略(“有者無之,無者有之”)、“奇正”手段制敵取勝;提出“正兵貴先,奇兵貴後,或先或後,制敵者也”。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方略,如“地大而城小者,必先收其地;城大而地窄者,必先攻其城;地廣而人寡者,則絕其厄”(《兵教下》)等。 四、軍事辯證法思想 強調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認為求神鬼不如重“人事”,反對“考孤虛,佔咸池,合龜兆,視吉凶,觀星辰風雲之變”的迷信做法;提出“往世不可及,來世不可待,求己者也”的觀點。注重從事物的聯絡中研究戰爭;強調認識和運用戰爭運動的規律;對強弱、攻守、有無、專散、文武等諸矛盾的對立與轉化有較深刻的認識,特別是在對軍事與政治、經濟等關係的認識上,表現出某些高於前人的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思想。 《尉繚子》雜取法、儒、墨、道諸家思想而論兵,在先秦兵書中獨具一格,對後世有深遠影響。後世兵家對其思想內容多有引述和闡發 ,日本研究《 尉繚子》的著述約30餘種,北韓也有刊本。它豐富而具體的軍制、軍令等內容,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但主張治國治軍用法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