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君行萬里1

    如果按照《聯合國憲章》(以下簡稱《憲章》)的定義,現任秘書長潘基文,地位相當於聯合國秘書處這家擁有43000名員工的跨國公司CEO。是的,秘書處就是一個有43000人的龐大組織,因為,這個“秘書處”其實就是聯合國全球範圍內所有行政機構的統稱。

    他是這樣產生的:先由聯合國安理會閉門會議推薦出秘書長候選人,並進行摸底投票,一是看哪位候選人得票最多,是否過半數;二則看是否有紅票出現。

    所謂紅票,指常任理事國的反對票。由於常任理事國擁有一票否決權,所以拿到紅票的候選人鐵定無法上任。最著名的例子要數第六任秘書長加利,他在謀求連任時,拿到了15個理事國中的14票,但還是失敗了,因為美國給了一張紅票。

    《憲章》第101條規定:“辦事人員由秘書長依大會所定章程委派之。”但現實中,他甚至連自己的副手,都不能決定。十幾位分管不同事務的副秘書長,表面上是秘書長“任命”的左右手,其實這項“任命”只是走個形式,重要的副秘書長職位實際上長期為大國所把持。

    最大的權力是“提請注意” 接下來我們說說,秘書長在哪些具體事務上說了算。

    這要先翻翻聯合國的“使用說明書”。《憲章》第一條規定,聯合國的首要任務是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這一條涵蓋了你看到的大部分關於聯合國的新聞。秘書長是怎麼“領導”聯合國在和平與發展的道路上前進的?看《憲章》第99條:“秘書長可將其認為可能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任何事件,提請安理會注意。”

    請注意:秘書長只能“提請安理會注意”,絕無對安理會“下命令”的可能。也就是說,秘書長擁有的只是廣泛的“建議權”。

    安理會可以提名唯一的秘書長候選人讓193個成員國去投票,還有權斷定侵略行為是否發生,也是唯一一個有權力宣佈使用武力的機構。更關鍵的是,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美、中、俄、英、法)擁有一票否決權,只要他們投反對票,決議就不能執行。

    秘書長必須伺候好大國,尤其是美國。每任秘書長心裡都明白,這不僅關係到聯合國的生存,更事關自己的政治生命。

    原因很簡單,美國政治軍事力量最強,繳納聯合國最多會費,聯合國的總部也設在紐約。中國外交官陳健曾出任,他在一次訪談中回憶,自己上班的第一天,時任秘書長安南便對他說,聯合國必須和美國一起工作。

    那麼,在安全事務之外,秘書長就“手握大權”了麼?NO。

    繼續讀《憲章》第98條:

    “秘書長在大會、安全理事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託管理事會的一切會議上,行使秘書長的職權,並應執行各機構賦予之其他職務。秘書長應向大會提送關於本組織工作的年度報告。”

    每年9月到12月的聯合國大會上,193個成員國代表團提交議案,辯論,表決……秘書長要在會上提交關於聯合國的年度工作報告。

    “乞討” 還剩一個關鍵問題,秘書長能否管錢,怎麼管?

    聯合國財政預算由秘書長擬定,交由聯合國大會討論和審批。這意味著,秘書長所擁有的規劃財務權力十分有限。制定好預算之後,要提交聯合國大會終審,各國都能協商,進行“討價還價”。而且《憲章》規定,聯合國的經費“應由各會員國依照大會分配限額擔負之”。在聯合國的權力架構裡,這句話的潛臺詞是,給多少錢,秘書長得看“大戶”的多少臉色。

    美國承擔著聯合國超過五分之一的會費,拖欠會費、抵制預算是它控制聯合國的常見招數。許多秘書長都有向美國討會費的經驗。

    2009年,潘基文公開批評美國拖欠八億多美元的會費,引發白宮激烈反彈。潘基文不得不專門為此道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請問如今魯迅公園櫻花都開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