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綠地指各種公園和向公眾開放的綠地。包括綜合公園、社群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和街旁綠地,含其範圍內的水域;不包括附屬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和其他綠地。
公園綠地中除“小區遊園”之外,都參與城市用地平衡,相當於“公共綠地”。在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 137中,“公共綠地”被列為“綠地”大類下的一箇中類。包括“公園”和“街頭綠地”兩個小類。
“公共綠地”一詞來源於前蘇聯,突出反映的是綠地的所有權、產權等公共屬性。中國目前在綠地的分類上不存在私有綠地,所有的城市綠地都屬於國家、為公眾服務。公共綠地與國際上公園的內涵相似,與中國的公園和開放型綠地相當,因此,都屬於公園綠地性質。鑑於此,公園綠地的概念更能夠反映出公共綠地的功能特徵而不是屬性特徵。
2、公園是公園綠地的一種型別,也是城市綠地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狹義的公園指面積較大、綠化用地比例較高、設施較為完善、服務半徑合理、通常有圍牆環繞、設有公園一級管理機構的綠地;廣義的公園除了上述的公園之外,還包括設施較為簡單、具有公園性質的敞開式綠地。發達國家的公園一般是向公眾免費開放的。 國家現行標準《公園設計規範》CJJ 48對不同公園內部的用地比例有明確的規定。
公園綠地指各種公園和向公眾開放的綠地。包括綜合公園、社群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和街旁綠地,含其範圍內的水域;不包括附屬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和其他綠地。
公園綠地中除“小區遊園”之外,都參與城市用地平衡,相當於“公共綠地”。在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 137中,“公共綠地”被列為“綠地”大類下的一箇中類。包括“公園”和“街頭綠地”兩個小類。
“公共綠地”一詞來源於前蘇聯,突出反映的是綠地的所有權、產權等公共屬性。中國目前在綠地的分類上不存在私有綠地,所有的城市綠地都屬於國家、為公眾服務。公共綠地與國際上公園的內涵相似,與中國的公園和開放型綠地相當,因此,都屬於公園綠地性質。鑑於此,公園綠地的概念更能夠反映出公共綠地的功能特徵而不是屬性特徵。
2、公園是公園綠地的一種型別,也是城市綠地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狹義的公園指面積較大、綠化用地比例較高、設施較為完善、服務半徑合理、通常有圍牆環繞、設有公園一級管理機構的綠地;廣義的公園除了上述的公園之外,還包括設施較為簡單、具有公園性質的敞開式綠地。發達國家的公園一般是向公眾免費開放的。 國家現行標準《公園設計規範》CJJ 48對不同公園內部的用地比例有明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