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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苦行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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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講道理的小老頭
業主小區內亂停車該不該舉報?還是從幾種結果看看吧。
1.物業不管,業主停車自由、方便又不用花錢,大家說好不好,但是,業主買車的人,越來越多,而車位就是那麼多,能停車的地方不會再增加,勢必停車堵通道會越來越嚴重。安全隱患就會越來越太,業主危險就越來越多,物業的主要任務是協助業主做好安全防範,物業不管還真是沒盡責任。如果萬一發生火災,或業主需急救,因消防通道堵塞,造成了重大損失,業主和政府追責會放過物業嗎。
2.如果物業要管,不收費。誰的車都不讓進小區。物業本是為業主服務的,那不是真成了管理者,還能談服務嗎?物業是盡一切可能,在有一點條件,也要利用這一點為業主創造條件解決業主停車難的問題,所以收費被納於工作範圍,業主交了物業費,再交停車費,在業主看來小區是業主的,業主有權停車,律師可以幫業主討公道。說收費歸業主所有,如果收費不需要人工裝置成本可以,他現在需要人值守,裝置需維修,物業的通行做法是在工作安排上,前期物業合同約定了收費標準及物業費標準。這也是雙方認定的。但物業還是向市物價局進行了申報,並獲批覆,在向業主做以公示,物業的做法是合規的。物業把停車收費的收入扣除了服務成本,用於業主對公共設施裝置人為損壞進行維修費用。有人不理解,物業費裡包括了對公共裝置的維修費用,可業主不知道物業費主要用於正常使用損壞維修。對人為原因損壞就應該由當事人負責。可更多時候是找不到當事人,和當事人不承認,不承擔,怎麼辦?物業不能不管。上邊講了收費和支出去向,大家說物業做的對不對。
業主違規在小區內亂停亂放,物業一定要管怎麼管法?首先在合同中要有業主委託,即便在法庭上,該合同的委託也是有效的,物業一般也不想事事法庭見,更多的人性化管理,一般電話約談,促其車儘快開走或登門告之,如有的業主撕破臉皮,大吵大鬧,物業一般也不想通知執法部門,強制清車,只不過物業暫緩處理,做些應急措施準備罷了。
物業與業主本是有緣的命運共同體,相互理解,相互受益,不必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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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雅薇
業主違規在小區內亂停亂放,物業一定要管怎麼管法?首先在合同中要有業主委託,即便在法庭上,該合同的委託也是有效的,物業一般也不想事事法庭見,更多的人性化管理,一般電話約談,促其車儘快開走或登門告之,如有的業主撕破臉皮,大吵大鬧,物業一般也不想通知執法部門,強制清車,只不過物業暫緩處理,做些應急措施準備罷了。
物業與業主本是有緣的命運共同體,相互理解,相互受益,不必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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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亂停車,該不該舉報?
隨著中國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汽車擁有率越來越高。由於早期建設的小區,規劃落後停車位設定較少,小區內車位不足現象日益嚴重。小區的停車位主要分為地下室停車位及地面停車位兩種。
地下室停車位又分為地下專用停車位和消防停車位這些停車位或買或租一車一位。車輛出入由自動識別系統識別沒有停車位的車輛是不能下去的。因此,不存在亂停車的情況。地面停車位為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沒有劃定專屬車位,先到先停因此會出現亂停現象。由於車位不夠,有些業主將車停在道路旁邊和消防通道里造成交通堵塞。根據不同的情況,我們要採取不同的辦法。
如果停放在道路旁邊,阻礙其他車輛的出入,可以向物業管理公司反映,要求停放整齊,不要影響其他車輛出入。這一塊的秩序管理是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的。
如果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火災時影響消防車出入。由物業管理公司責令其開離消防通道如果不聽勸阻可直接向屬地派出所反映。社群消防的防範工作現已下放到社群派出所管理,派出所可以對阻礙消防通道的車主提出責令開離及罰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