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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薩沙

    民主制度多分為兩類:議會制和總統制。

    兩者有很大不同。

    總統制:是所謂強人治國,總統具有很大的權力,比如他可以組建自己的政府,公佈法律,釋出命令等等。總統多是全民選舉的結果,和議會自己的選舉沒有什麼關係。

    大體上,議會有限制總統的權力,比如彈劾權,但總統的實權還是很大的,同議會互相牽制。

    總統制度的好處是因總統權力很大,地位比較穩固,他可以保證國家政策的持續性,能夠做成一些相對較大的事情(不會因為政府首腦頻繁更換而廢棄),能夠減少不同派別政治鬥爭引起的內耗等等。

    但總統制度的缺點是,需要相對較高素質的國民,而且這個國家需要有根深蒂固的民主制度,比如三權分立深入人心。

    如果不是這樣,總統制度很容易演變為獨裁的另一種形式。

    比如南美很多的軍政府,就是他這總統制度旗號,實際就是獨裁,沒有三權分立,議會對總統也是沒有任何辦法控制的。

    議會制:大體是精英治國,有所謂社會精英組成的議會掌握實權,他們透過國家制度將權力賦予總理(總理多是議會選舉或者推選)。而總統就像很多歐洲國家的王室一樣,是形式上的存在,並不掌握實權。

    議會制比較適合民眾素質較低,國內矛盾比較多的國家。或者就是有民主傳統的國家。

    精英治國保證議會的議員大多是社會的頂尖人物,他們通常是本行業的佼佼者,這些人治國是相對有水平的。

    另外,歐洲有民主傳統的國家基本都是一步步進化到議會制的,他們透過這個制度消滅了王室或者教士專權。

    目前歐盟成員國除了法國採用半總統制的政治體制(雙首長制)外,大多數西歐國家都採用議會民主制,德國也不例外。

    德國的總理默克爾掌握國家實權,總統施泰因邁爾只是形式上的國家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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