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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山利劍

    風雨征程數十載,“深山哨位”為你來解答。現實情況中,很多士官的妻子與本人不在一個戶籍,有的戰友會選擇到妻子戶口所在地安置,那安置政策和落戶有啥規定呢?下面請看“哨位君”給大家帶來權威解答。

    士官異地轉業安置規定

    根據2011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只要士官本人結婚滿2年(週年計算),就可以在女方戶口所在地安置,安置待遇和本地安置計程車官待遇相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是當前指導士官轉業安置的指導性檔案,權威性很高,所以這點你不用擔心。

    舉個例子,士官本人是湖北武漢的,妻子是安徽合肥的,兩人結婚時間為2016年10月,士官今年滿12年,退出現役時間為12月1日,轉業士官為4月1日,所以士官可以選擇到合肥安置,也可以選擇到武漢安置。

    下圖是筆者從《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選取的截圖,絕對權威。

    異地轉業安置牽扯到戶口轉移,很多戰友會問,戶口如何轉移,需要哪些材料呢?筆者也從權威部分了解到需要以下材料。

    士官異地轉業安置落戶規定及材料

    根據《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規定,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申請人檔案。檔案不需要本人負責,一般由部隊檔案管理部門負責移交到地方民政局安置辦。

    2.父母或配偶戶口本。一般情況需要查驗原件,上交影印件。

    3.結婚證。結婚證是結婚是否滿2年的權威依據,所以要準備。

    4.配偶身份證。一般情況需要查驗原件,上交影印件。

    5.配偶職業證明。可以找配偶戶工作單位開具,沒有工作單位的到村委會或者居委會開具。

    6.退役士兵易地安置審批表。退役之前,審理檔案的時候,組織會找本人填寫。

    總結提示:士官異地轉業安置只要結婚滿2年均可,還有一個前提是需要服役滿12年,需要準備的材料“哨位君”已經奉上,拿走不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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