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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半晨光北島花開

    “易更三聖”,這是秦、漢以後的作者,對於上古形成易學傳統者公認的定說,也是我們現在開始研究易學者必須先得了解的問題。秦、漢以後,儒家學者的共同認定,開始畫八卦的,是我們的老祖宗伏羲氏;演繹八卦的,當然是周文王;發揚易學精義的,便是孔子。因此說“易更三聖”,就是指畫卦者伏羲,演卦者文王,傳述者孔子。事實上,文王演卦而作“卦辭”,他的獨生子周公又祖述文王的思想,而發揚擴充之,便著了“爻辭”。為什麼三聖之中卻不提到周公呢?據漢儒的解適應症,根據古代宗法的觀念,父子相從,因此三聖之中便不另外提到周公了。關於這個問題,如此結案,是否公允而有理,還是很難認定。開始畫卦的,當然是伏羲,這是毫無疑問的事。經過文王演卦,周公祖述,孔子發揚以後,硬要賴掉周公在文體學術上的功勞,恐怕孔子夢對周公時,於心難安。同時,又輕易地溜掉“更三聖”的這個“更”字,也不應該。古文更字又有曾經的意思,所謂“易更三聖”才,是指易學經過三位聖人學者的整理,才得發揚光大。由伏羲畫八卦開始,到了商、周之際,再經過文王、周公、孔子三聖的研究和著述,才建立了《周易》學術思想的系統。因此,可知“易更三聖”一語,嚴格的說,應該是對《周易》一書而言。如果說對所有易學系統來說,硬拉下伏羲來湊合三聖,似乎有點牽強。連帶這個問題而來的,便是“文王演易”和重複演繹為六十四卦的問題了。伏羲畫卦,這是古今公認的事實,由八卦演繹成六十四卦,卻有四種說法:(一)認為六十四卦也是伏羲所排列的。(二)有的認為六十四卦也是文王的演繹。(三)認為由八卦重複排演成六十四卦的是神農氏。(四)認為重複演卦的人是夏禹。主張第一說的,以王弼(輔嗣)等為最有力,主張第二說的是司馬遷等,主張第三說的是鄭玄等,主張第四說的是孫盛等。要把這四種說法加漢考據確定,實在不容易,而且幾乎是絕不可能的事。至於認定重複卦象的人是周文王,大概是從“文王演易”這個“演”字,不能硬說就是演繹六十四卦的涵義,只能說是對《周易》一書六十四卦排列的次序和方式,以及《周易》書中對卦爻辭的演義而言,這是無可否認的,都是文王的傑作,至於伏羲畫出的卦象,它的原來次序程式究竟是如何排演的,為什麼《連山易》的排列以艮卦為首,《歸藏易》的排列為什麼以坤卦為首等問題,都是值得研究的,王輔嗣的主張,認為重複排演六十四卦者,仍是伏羲的創作,這是最為有理的。《十翼》的作者及其他研究易學,都須知道有漢儒鄭玄所提出的《十翼》之說,“翼”,當然是羽翼的意思。《周易》一書的內容,有十種論著,都是輔翼易學,發揚而光大之的主要著作。這便是:①上經的彖辭。②下經的彖辭。③上經的象辭。④下經的象辭。⑤《繫辭上傳》。⑥《繫辭下傳》。⑦《文言》。⑧《說卦傳》。⑨《序卦傳》。⑩《雜卦傳》。這是鄭氏對於《周易》內容所作的分類範圍,凡欲研究易學者,應當先加了解。至於有關《十翼》的作者問題,大致說來,又有三種異同的見解。一般的認定,《十翼》都出於孔子的手筆。這是傳統的觀念,完全屬於尊孔的意識所出發。其次,認為文王作卦辭,當然沒有問題。但是象辭也是周公的著作,並且根據《左傳》中“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說:“吾乃知周公之德”的話,更為有力的佐證。漢末的學者馬融、陸績等,都同意主張此說。事實上,象辭與彖辭對卦象的論斷,有許多地方,彼此互有出入,實在難以確認同是一人的觀點。複次,除了象辭、彖辭以外,關於《系傳》以及《序卦》、《說卦》等篇,不但它的文詞、思想,處處有先後異同的論調,嚴格說來,絕對不能認為都是孔子的手筆。其中有許多觀念,可能都是孔子以後後人的著作。或者可以說是孔門弟子們的著作,統統歸併於夫子的名下,那也是古代著述中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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