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五種,柱子鋼筋綁紮工藝、梁鋼筋綁紮、板鋼筋綁紮、樓梯鋼筋綁紮、柱箍筋綁紮。
1、柱子鋼筋綁紮工藝:按圖紙要求間距,計算好每根柱箍筋數量,箍筋套在下層伸的搭接筋上,立柱子鋼筋,在搭接長度內,綁扣不少於3個,綁扣要向柱中心。如果柱子主筋採用光圓鋼筋搭接時,角部彎鉤應與模板成45°,中間鋼筋的彎鉤應與模板成90°角。
2、梁鋼筋綁紮:框架樑上部縱向鋼筋應貫穿中間節點,梁下部縱向鋼筋伸入中間節點錨固長度及伸過中心線的長度要符合設計要求.綁樑上部縱向筋的箍筋,宜用套扣法綁紮。箍筋在疊合處的彎鉤,在梁中應交錯綁紮,箍筋彎鉤為135°,平直部分長度為10d,如做成封閉箍時,單面焊縫長度為5d。
3、板鋼筋綁紮:綁紮板筋時用順扣或八字扣,除外圍兩根筋的相交點應全部綁紮外,其餘各點可交錯綁紮(雙向板相交點須全部綁紮)。如板為雙層鋼筋,兩層筋之間須加鋼筋馬凳,以確保上部鋼筋的位置。負彎矩鋼筋每個相交點均要綁紮。
4、樓梯鋼筋綁紮:根據設計圖紙中主筋、分佈筋的方向,綁紮主筋後綁紮分佈筋,每個交點均應綁紮。如有樓梯梁時,先綁梁後綁板筋。板筋要錨固到梁內。底板筋綁完,再綁紮梯板負筋鋼筋。主筋、負筋數量和位置均要符合設計要求。
5、柱箍筋綁紮:按已劃好箍筋位置線,將已套好的箍筋往上移動,由上往下綁紮,宜採用纏扣綁紮。箍筋與主筋要垂直,箍筋轉角處與主筋交點均要綁紮,主筋與箍筋非轉角部分的相交點成梅花交錯綁紮。箍筋的彎鉤疊合處應沿柱子豎筋交錯佈置,並綁紮牢固。
擴充套件資料
GB50666-201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範》
5.4.9 鋼筋綁紮的細部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筋的綁紮搭接接頭應在接頭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
2 牆、柱、梁鋼筋骨架中各垂直面鋼筋網交叉點應全部扎牢;板上部鋼筋網的交叉點應全部扎牢,底部鋼筋網除邊緣部分外可間隔交錯扎牢;
3 梁、柱的箍筋彎鉤及焊接封閉箍筋的對焊點應沿縱向受力鋼筋方向錯開設定。構件同一表面,焊接封閉箍筋的對焊接頭面積百分率不宜超過50%;
4 填充牆構造柱縱向鋼筋宜與框架樑鋼筋共同綁紮;
5 梁及柱中箍筋、牆中水平分佈鋼筋及暗柱箍筋、板中鋼筋距構件邊緣的距離宜為50mm。
綁紮接頭規範
1、搭接長度的末端與鋼筋彎曲處的距離,不得小於鋼筋直徑的10倍,接頭不宜位於構件最大彎矩處;
2、受拉區域內,I級鋼筋綁紮接長的末端應做彎鉤,Ⅱ、Ⅲ級鋼筋可不做彎鉤;
3、直徑等於或小於12mm的受壓I級鋼筋的末端,以及軸心受壓構件中任意直徑的受力鋼筋的末端,可不做彎鉤,但搭接長度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35倍。
4、鋼筋搭接處,應在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
5、受力鋼筋的綁紮接頭位置應相互錯開。從任一綁紮接頭中心至搭接長度Z,的1.3倍區段範圍內有綁紮接頭的受力鋼筋,其截面面積佔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的百分率如下:受拉區不得超過25%;受壓區不得超過50%。
鋼筋的工藝效能:
1、彎曲效能:
按下表規定的彎心直徑彎曲180度後,鋼筋受彎曲部位表面不得產生裂紋。牌號公稱直徑a
2、反向彎曲效能:
根據需方要求,鋼筋可進行反向彎曲效能試驗。
反向彎曲試驗的彎心直徑比彎曲試驗相應增加一個鋼筋直徑。先正向彎曲45度,後反向彎曲23度,後反向彎曲23度。經反向彎曲試驗後,鋼筋受彎曲部位表面不得產生裂紋。
主要有五種,柱子鋼筋綁紮工藝、梁鋼筋綁紮、板鋼筋綁紮、樓梯鋼筋綁紮、柱箍筋綁紮。
1、柱子鋼筋綁紮工藝:按圖紙要求間距,計算好每根柱箍筋數量,箍筋套在下層伸的搭接筋上,立柱子鋼筋,在搭接長度內,綁扣不少於3個,綁扣要向柱中心。如果柱子主筋採用光圓鋼筋搭接時,角部彎鉤應與模板成45°,中間鋼筋的彎鉤應與模板成90°角。
2、梁鋼筋綁紮:框架樑上部縱向鋼筋應貫穿中間節點,梁下部縱向鋼筋伸入中間節點錨固長度及伸過中心線的長度要符合設計要求.綁樑上部縱向筋的箍筋,宜用套扣法綁紮。箍筋在疊合處的彎鉤,在梁中應交錯綁紮,箍筋彎鉤為135°,平直部分長度為10d,如做成封閉箍時,單面焊縫長度為5d。
3、板鋼筋綁紮:綁紮板筋時用順扣或八字扣,除外圍兩根筋的相交點應全部綁紮外,其餘各點可交錯綁紮(雙向板相交點須全部綁紮)。如板為雙層鋼筋,兩層筋之間須加鋼筋馬凳,以確保上部鋼筋的位置。負彎矩鋼筋每個相交點均要綁紮。
4、樓梯鋼筋綁紮:根據設計圖紙中主筋、分佈筋的方向,綁紮主筋後綁紮分佈筋,每個交點均應綁紮。如有樓梯梁時,先綁梁後綁板筋。板筋要錨固到梁內。底板筋綁完,再綁紮梯板負筋鋼筋。主筋、負筋數量和位置均要符合設計要求。
5、柱箍筋綁紮:按已劃好箍筋位置線,將已套好的箍筋往上移動,由上往下綁紮,宜採用纏扣綁紮。箍筋與主筋要垂直,箍筋轉角處與主筋交點均要綁紮,主筋與箍筋非轉角部分的相交點成梅花交錯綁紮。箍筋的彎鉤疊合處應沿柱子豎筋交錯佈置,並綁紮牢固。
擴充套件資料
GB50666-2011《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範》
5.4.9 鋼筋綁紮的細部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筋的綁紮搭接接頭應在接頭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
2 牆、柱、梁鋼筋骨架中各垂直面鋼筋網交叉點應全部扎牢;板上部鋼筋網的交叉點應全部扎牢,底部鋼筋網除邊緣部分外可間隔交錯扎牢;
3 梁、柱的箍筋彎鉤及焊接封閉箍筋的對焊點應沿縱向受力鋼筋方向錯開設定。構件同一表面,焊接封閉箍筋的對焊接頭面積百分率不宜超過50%;
4 填充牆構造柱縱向鋼筋宜與框架樑鋼筋共同綁紮;
5 梁及柱中箍筋、牆中水平分佈鋼筋及暗柱箍筋、板中鋼筋距構件邊緣的距離宜為50mm。
綁紮接頭規範
1、搭接長度的末端與鋼筋彎曲處的距離,不得小於鋼筋直徑的10倍,接頭不宜位於構件最大彎矩處;
2、受拉區域內,I級鋼筋綁紮接長的末端應做彎鉤,Ⅱ、Ⅲ級鋼筋可不做彎鉤;
3、直徑等於或小於12mm的受壓I級鋼筋的末端,以及軸心受壓構件中任意直徑的受力鋼筋的末端,可不做彎鉤,但搭接長度不應小於鋼筋直徑的35倍。
4、鋼筋搭接處,應在中心和兩端用鐵絲扎牢。
5、受力鋼筋的綁紮接頭位置應相互錯開。從任一綁紮接頭中心至搭接長度Z,的1.3倍區段範圍內有綁紮接頭的受力鋼筋,其截面面積佔受力鋼筋總截面面積的百分率如下:受拉區不得超過25%;受壓區不得超過50%。
鋼筋的工藝效能:
1、彎曲效能:
按下表規定的彎心直徑彎曲180度後,鋼筋受彎曲部位表面不得產生裂紋。牌號公稱直徑a
2、反向彎曲效能:
根據需方要求,鋼筋可進行反向彎曲效能試驗。
反向彎曲試驗的彎心直徑比彎曲試驗相應增加一個鋼筋直徑。先正向彎曲45度,後反向彎曲23度,後反向彎曲23度。經反向彎曲試驗後,鋼筋受彎曲部位表面不得產生裂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