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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煮一壺清茶溫時光

    醫學來說吧,對於生命科學的探索是一直向前的。倫理來說,妊娠行為是私密家庭作業,人為的給孩子製造出兩個母親,身體利益化是違背倫理的。總之,在中國這種行為是違背倫理和法律法規的,是挑戰道德,踐踏底線的行為。作為明星應該帶給大眾一些正能量的東西,而不是漠視生命,挑戰公序良俗,非法律道德所容。

  • 2 # 張雲鸝

    第三方生子從來都是個倫理問題,所有的醫學研究首先是站在倫理角度被允許的,不被允許的事何談技術,更遑論科學,這是個偽命題。

  • 3 # 使用者POPLJL0806

    從醫學上而言,以孕母代孕產子,牽涉甚為復雜,精子是否確實是男方的精子?卵子又是否是女方的卵子?或者是男方的精子,第三方女性的卵子?又或者是第三方男性的精子?女方的卵子?更有可能是第三方男女的精子卵子,代孕產子的目的是否真如當事人雙方所説,怕因懷孕產子影響身材,進而影響到女方演藝事業的發展想出來的主意?既然當初男方擔心女方因懷孕而影響了身材,影響了發展?現在公佈錄音帶內容,就不怕毀了女方嗎?還是一起始,男方就另有所途?就倫理方面而言,代孕產子,合不合法暫且不論,甲,乙方籤的是一項合約協議,是一筆生意,甲方夫妻二人,出錢請乙方代孕產子,乙方收錢依約執行,也並無不妥,懷孕期間,甲方夫妻二人不應感情破裂而毀約,或要求乙方更改合約內容,要乙方墮胎,除非乙方同意另籤恊議,收錢辦事,待瓜熟蒂落。不論甲方要撫養,收養,甚至棄養嬰兒,都與孕母無關了。這是個人的淺見,與各位研討。。

  • 4 # 程sir只是個老師

    醫學技術迅速發展,但醫學倫理學的底線仍要堅守。簡單來說,醫學倫理就是在從事醫療活動中要遵守的行為規範或道德準則。每個人做事都有自己的出發點,也有屬於自己的理由,這無可厚非,但道德的底線肯定是不允許踐踏的。比如鄭爽DY的問題,這在中國是不被允許的,2001年就開始實施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的總則裡明確提出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和胚胎,任何機構和醫務人員都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還記得2019年初的南方科技大學的賈建奎嗎?當時他利用CRISPR基因編輯技術修改了人類胚胎的基因,並將胚胎移植至人體,這讓他最終獲刑三年。同樣的,我們不談論他做這件事的出發點,因為每個人做事情都有屬於自己的理由,無論這個理由多麼冠冕堂皇,觸犯了倫理學,其實就是違背了道德的底線。

    DY之所以被國家禁止,也是因為倫理的問題。技術上,無性雙方提供配子,也就是精子、卵子,體外受精培養後,再植入胚胎,這主要用來為丈夫精子質量差,無法透過正常性行為使妻子受精的夫妻提供輔助生殖。當然,胚胎能植入卵子來源的妻子體內,也能植入第三方女性體內,雖然之後仍會有風險流產,但在原主人體內也是有風險的。所謂DY就是透過屬於夫妻雙方的受精卵,植入第三方女性體內並在第三方子宮內生長髮育。整個過程,需要藉助第三方女性的激素水平來保障胚胎的發育。這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提供子宮的女性算什麼?在生物學上,她並不是子宮裡孩子的母親,但她又偏偏孕育著這個生命。所以,除了美國、俄羅斯等少數幾個國家之外,絕大多數的國家都不支援DY,而支援的這少數幾個國家中也只有印度曾經支援商業DY(2015年廢除)。

    DY帶來的不僅僅是倫理上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它很可能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在這裡就不說了。所以,鄭爽會赴美進行DY,但對於整個事件群眾氣憤的主要原因還不僅僅是DY,更主要的是鄭爽漠視生命的態度。對於生命,我們要有敬畏之心,所有的生命活在世上,一是為了生存,二是為了繁衍。生存是自私的,繁衍生命將其養大又是無私的,正是自私和無私的交雜,才成就了生命的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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