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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蜜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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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咕咚的情感箱
這個主要看你們是什麼樣的人啦,有的人不喜歡天天見面,有的特別膩歪的就喜歡天天見面。這個主要徵求雙方的意見,最重要的是做到尊重雙方。
那我跟我男朋友舉例吧。在談戀愛的開始,感情不是特別深,我們往往都是一個星期見兩次面左右的。我們覺得沒什麼,有時候看到對方就覺得好高興。後來感情越來越深,就特別想跟對方在一起,沒在一起就會特別想。我們就幾乎一天一見面了,見面了就是那種不能分開的樣子,或許是因為太喜歡了吧,真的捨不得。感情特別深的時候,那是真的不想分開。但是偶爾的時候,小別勝新歡也是不錯的。
再說說現在吧,我們都反思了一下,覺得我們太膩歪了,比大多數情侶膩歪多了。最重要的是,我們覺得彼此受愛情的影響太大了,不要因為愛情去耽誤了本來的事,這樣是得不償失的。現在我們想要做到的是,儘量給予彼此空間和時間,每個人都應該用自己的時間去做喜歡的事情,愛情是不能捆綁的。
談戀愛的時候應該每天見面嗎?個人覺得沒有必要刻意。
如果你把每天見面當成一個指標來完成,這樣會把所有的感受都集中在完成這個“任務”上,就失去了每天見面的本意和初衷。
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想見對方,你就會因為為了見面而做出準備的過程而煩躁。例如晚上約了見面,但是還有一堆工作沒有完成;在鵲橋相會的路上出現了塞車,你會埋怨“都怪這個約會,要不我也不會這個點還在路上。”
見面應該是互相思念的結果,帶著甜蜜帶著期待而見面,才能保證見面的結果是喜悅而不是悲傷。
如果感情發展到必須每天見到對方,才能表達彼此的愛的時候,同居就會自然而然地發生。
每天從睜開眼睛就可以看見對方,一起吃飯,一起出門,一起回家,一起睡覺。這樣的日子開始會覺得很新鮮,可是當新鮮感過去之後,我們會發現,彼此過早地過上了“老夫老妻”柴米油鹽的生活,而激情也在一點一點地褪去。
如果想見,即使相隔萬里也一定會努力相見;如果沒有想念,即使每天見面也不會更加地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