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
2、人身自由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肖像權。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4、名譽權。未成年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未成年人的名譽。
5、榮譽權。未成年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其榮譽稱號。
6、財產所有權。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凍結、沒收。
7、財產繼承權。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財產的繼承權,並受法律保護。
9、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未成年人對國家各項工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10、取得國家賠償權。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11、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權。對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檢查,或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10歲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代拆外,未經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家長和老師)不得私拆、截留、隱匿、譭棄。
12、受教育權。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
1、生命健康權。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健康的權利。
2、人身自由權。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剝奪或限制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非法搜身。
3、肖像權。未成年人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4、名譽權。未成年人享有名譽權,其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未成年人的名譽。
5、榮譽權。未成年人享有榮譽權,禁止非法剝奪其榮譽稱號。
6、財產所有權。國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卦、扣押、凍結、沒收。
7、財產繼承權。未成年人享有合法財產的繼承權,並受法律保護。
9、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未成年人對國家各項工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10、取得國家賠償權。未成年人依法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11、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權。對未成年人的信件,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或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檢查,或對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10歲以下)的信件,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代拆外,未經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家長和老師)不得私拆、截留、隱匿、譭棄。
12、受教育權。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權利。